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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場費起爭議 互控竊盜性侵

為了出場費是否包括性交易費用,酒店女子與尋芳客吵成一團,最後互控竊盜與性侵害,一起被移送法辦。酒店女堅持性交易另付
+ \2 P: W8 M8 q' t: ^5.39.217.76陳姓男子日前到酒店消費,酒酣耳熱之際,凌晨2時以6000元買了蔡姓女子出場回家,兩人發生性行為;清晨6時左右,蔡女認為出場時間已到,從陳某皮夾裡拿了3000元,當作夜渡資,想要離開陳家。; y+ v) G& p: f
陳某醒來,蔡女告訴他已在皮夾裡拿了3000元當性交易費用,陳某大怒,認為出場費已包括性交易費用;蔡女堅持出場歸出場,性交易需另外付費,堅持要收3000元。
/ x& V" g: [4 C/ {: x陳某報警控告蔡女竊盜,蔡女則反控他性侵害。蔡女說,性行為也是「買賣」,不給錢,當然就是性侵害。她說蔡某皮夾裡有6000元,她只拿走她該得的,「要是想偷,我就會全部拿走」,強調沒有竊盜意圖。
3 ?! H. m4 a9 P! e4 R7 b- z, T" |; b她說,她在店裡「上班」,客人在她上班時間把她帶出去,她不能接待其他客人,出場費就是彌補她和店家的損失;她說,出場費只有陪吃飯陪唱歌,沒有包括性交易,「每家店都是這樣」。她說,「6000還包括性交易,未免也太便宜」。
# |- t. z" u0 O: W4 e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尋芳客認為出場費全包公仔箱論壇# C5 I8 \" \/ C1 s0 @9 P
陳某憤憤不平,大呼「倒楣、莫名其妙」。他說,在酒店玩這麼久,從來沒遇過這種事,已向店家反映,要求給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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