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6日電】 , L) X3 p- u/ G. b5 G# G8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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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商務部今天公布「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的規定」,訂9月1日起實施。條文明訂外資不得以信託、境外交易等方式規避併購安全審查,若影響國家安全,則應終止交易。tvb now,tvbnow,bttvb& H! a% @4 g0 }5 `0 q. j+ B
這項規定明訂,大陸各地方商務主管機關受理併購申請時,對於屬於併購安全審查範圍,但申請人並未向商務部提出併購安全審查申請者,應暫停受理,並在5個工作天內書面要求申請人,先向商務部提出併購安全審查申請。+ _: i3 g" x: I
規定還指出,經審查不影響國家安全,申請人即可依現行規定申辦併購交易;若審查結果顯示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申請人應終止交易,如未調整內容並重新申請審查,就不得實施併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