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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併陸企安審規定 9月上路

【中央社╱台北26日電】 5.39.217.768 t! l2 g4 @5 P  S! q: h- d
  
( n, i+ B! y9 S# C* m5.39.217.76中國大陸商務部今天公布「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的規定」,訂9月1日起實施。條文明訂外資不得以信託、境外交易等方式規避併購安全審查,若影響國家安全,則應終止交易。+ C+ o& T; F' o6 p8 c9 ?2 S
這項規定明訂,大陸各地方商務主管機關受理併購申請時,對於屬於併購安全審查範圍,但申請人並未向商務部提出併購安全審查申請者,應暫停受理,並在5個工作天內書面要求申請人,先向商務部提出併購安全審查申請。2 b; J- w( Z3 Z$ X$ }/ R- ?) n5 W2 [
規定還指出,經審查不影響國家安全,申請人即可依現行規定申辦併購交易;若審查結果顯示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申請人應終止交易,如未調整內容並重新申請審查,就不得實施併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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