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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誰在出賣私隱?(利世民) -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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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6 F4 S9 F* O% d3 t( O4 J  S「明星私生活,都算新聞?」其實不只在香港,歐美先進社會,明星私生活一樣有市場。公仔箱論壇) V6 Z0 o$ w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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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非對錯道德價值判斷,永遠都有空間可以辯論下去。逆向思維地分析,世界只有極權獨裁社會才不會有娛樂八卦新聞。自由社會就難免有些必要之惡(Necessary Evil),尤其是要包容別人的品味和興趣;大前提是個人的追求沒有直接干犯到別人的權益。是否追看娛樂八卦新聞是個人品味的問題,自命清高的知識分子,不喜勿看便是。( C( A9 `+ @! h; K

9 y2 f4 k! d* t4 B. b1 w! {+ n「明星也是人,私隱權都應該受到保障。難道揭人隱私,就不算干犯別人權益嗎?」法治社會,每個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障,不應該有一般人比公眾人物享有更多私隱權的道理。' ~; L+ F1 M+ v3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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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就有如產權,真正的權利,其實在於選擇的自由。每個人都有權去選擇是否公開自己的私隱,正如我們有權選擇如何去運用財產。然而,自由選擇也意味着每個人最終享有的私隱程度都不一樣。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 Z0 _7 o. b2 v3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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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20多年來,互聯網促成的新社會常態下,公眾對私隱的觀念也不斷在變化。網上最活躍的經濟活動,其實就是以出賣私隱換取方便。另一邊廂,企業掌握了利用個人資訊來衍生出價值的操作,將尋常百姓的個人資訊都變成有價資產。5.39.217.76$ \( D4 i* g. ?" L*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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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形象獲得影響力的代價
% w/ r* G6 U2 u6 u* W8 P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可能有人認為,私隱私德乃個人的事,沒有公眾層面可言。但無奈是自古以來,人類作為社會動物,就是喜歡圍觀別人的事。互聯網也降低了一般人成名的門檻,也促成了所謂的網紅經濟;素人借出賣私隱,建立公眾形象、信任和影響力,換取各種公益和私利。然而,有不少網紅和意見領袖所建立的公眾形象,都是虛偽的,互聯網不同的群組亦樂此不疲地揭發網紅私生活,令泡沫一個接一個地爆破。從另一個角度看,這種現象亦未嘗不是自然自發的一種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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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q+ N7 }$ q9 O) h# X/ u  ^$ Z公仔箱論壇明星跟網紅,甚至政客,平台雖然不同,但經營模組卻大同小異。傳媒當然是出於利益才會去發掘公眾人物的私隱,但最重要是觀眾讀者為何對他們的私生活感到興趣。一個沒有公眾形象的人,就算私德如何卑劣,也只是個人問題,沒有新聞價值。任何人如果透過建立形象,獲得公眾信任和影響力,他們就要有心理準備,代價將會是自己的私隱。公仔箱論壇! m* {$ y( E' y( u) ]7 S# }/ ~& Q

( f& ~6 t0 m7 T& P1 m4 P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是否放棄私隱換取利益是個人選擇。公眾人物也有私隱,尤其是不屬於公眾形象的個人資料,絕對要受到保障。至於感情生活,又是否公眾人物形象的一部份呢?那就要視乎不同公眾人物自己是如何對外作出宣稱。近來娛樂圈的風風雨雨,說穿了,不外乎就是當事人的表現與公眾的預期落差太大。5.39.217.76+ w8 |0 s  {& P, \9 j8 t# F

" C. u4 x  j( w9 O. Q2 S公眾人物要明白,媒體只不過是在社會的集體預期;知名道是果不是因,泡沫爆破亦同樣道理。無錯,你可以覺得群眾的口味庸俗,但偏偏是這份庸俗,養活傳媒、娛樂工業,甚至整個互聯網經濟。想清高要脫俗,遠離是非的空間和絕對的私隱,代價就是孤獨和寂寂無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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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n& J7 m6 T" y: D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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