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戏剧教师带14岁女学生回家里胡搞,还拍下两人的性爱短片,结果东丢了工作,如今还可能要吃牢饭。( G8 A* [ h! f8 w+ I* @+ v5 _. L7 j
被告现年25岁,案发时是一所中学的戏剧教师。5.39.217.764 R) E( I8 v* C ?% c& U* h4 v
他共面对3项控状,指他在2009年5月至7月间,在位于蔡厝港的住家内,3次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
6 }" m1 t# Z6 \) g& g/ H; i庭上揭露,被告是该校的校友,毕业后回母校执教,每周到学校授课两次,并在2008年认识受害女生。
- h' l8 O; U% |6 N$ h# V公仔箱論壇两人认识一年后,在2009年2月19日开始交往。被告当时21岁,而念中二的女生只有14岁。他们交往约3个月后,被告就带女生回家胡搞。
: d5 }, J9 l! } A! j3 b7 P) e( h女生提分手,老师恫言跳楼,恐吓派人报复;事发后继续交往,3年后才被告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