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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袁國強唔應該用法律嘅語言去包裝政府嘅政治目的。因為依家嘅政府係只會跟據中央政府嘅意思去做,都唔係根據香港嘅市民意思去做。我覺得香港政府好應該為香港市民去爭取我地應有嘅權利。因為香港係我地嘅地方,好應該擁有我地自己嘅基本嘅權利,同時我地必須為香港付出我地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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