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老師的常識 鄧文正
" E, j+ _ Z5 Z3 `% U5.39.217.76
9 {% R0 l' l3 Z, r8 O2 I( H) k, htvb now,tvbnow,bttvbtvb now,tvbnow,bttvb& Q& l. y6 c0 S- {) A! S, |9 A7 Z
大半年前,在這塊園地,發表過一篇淺文,談「文明社會的底線」。大意謂法官必須能獨立判案與量刑,也就是司法必須不受干預。文章刊出,友朋取笑,說那直是「常識範圍」的東西,何用你鄧某人在報角囉囌。當時就想,他們也說得對,也許自己太杞人憂天了。
: w. m2 G w4 p% f, p* E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g0 V% {! k3 d0 W% n+ L
最近見各大中英文報章上,刊登了一份調查報告,才發覺,我沒有「杞人憂天」。tvb now,tvbnow,bttvb7 B. e3 V! l5 i0 U, p
! r- d q+ F( l' S9 k5.39.217.76在國內的大學,他們叫素質教育。在台灣,他們叫通識教育。在香港的大學,也設有通識學部。如果問:按照通識學院的標準(不是我們咱家的標準)來評定,哪個達標?我會說,三個都不及格。當然,各有不同的背景與情由,也各自花上不同的資源在改善。但起碼,那是大學的課題。
" Y( d' ^' p/ L- U: \; M! |. e" b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4 R7 b T7 I' F3 i" r! o1 [
我們的教育部門,在高中推行「通識科」,是必修的,將來要用考試來評核。科分六大範疇,花三年學習。按常理推,每所中學總得有三位教師專任。高中教師多年來,皆專任;一般來說,你任教的科目,就是你在大學的主修。但通識不是一個科,所以我們的大學,沒有「通識系」。可以想像,各老師是從本來科目(不論物理還是地理)抽調過去的。明白到他們沒有「底子」,所以當局早安排了訓練課程。結果怎樣?「通識」可以通過如此「訓練」去「教」的?3 h$ e0 u, R( Z
4 [2 q0 d, n# e: C8 m調查報告,按隨機抽樣,訪問了五百多個教師。就人數比例說,這個「樣本」不可謂小。(固然,調查可以有偏差,可以不準確。)但結果卻教人憂慮。為甚麼?
# ~ Y8 K ? ^tvb now,tvbnow,bttvb
: ]! C7 ?$ Y+ F/ `因為,據報道,相當大比例的受訪者認為,法官應該聽取民情,判案當「順應輿論」。還有,政府只要認為「合乎公眾利益」,在推行公共政策時,不必太理會「法律小節和約束」。
* G' c: W: G! ~3 @
2 L$ Q. T, s6 I) c; [2 }全世界沒有任何政府會說,它的政策是「不符合公眾利益」的。就定義說,行政部門的職能,在忠實執行法律。假如認為,守法會變得阻手礙腳,所以繞過它好了,免得麻煩;那要法律來作甚?說法官斷案應順應民意,就更離譜了。判案只一個標準:法律。可以不守的法律,沒有尊嚴;那樣的社會,沒有公義。一時一地的民意,往往靠不住。如果法官要順應輿論,那不如「公審」。不是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果真那麼雪亮,就讓群眾判案好了,何須法官?更不必有獨立的司法制度。那把法院一併去掉算了。
5 K, p' J/ q5 U& N. q公仔箱論壇
- W, \- c+ i3 x; V( I5.39.217.76這是為數不少的高見:我們通識科老師的常識。近乎「常識範圍」的觀察與反省,看來並不那麼「常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