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5日讯)公务员也售卖危险爆竹?甲警方昨晚在一项突击行动中,在一名公务员住家里起获总值约1万令吉的各类爆竹烟花,并且逮捕该名公务员归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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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中央警区主任沙烈胡汀助理总监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上述行动是由甲中央警区及玛琳警局警员联手展开,昨晚约10时,他们突击晋巷某廉屋单位,发现屋内藏有10大箱的各类爆竹烟花,诸如“响天雷”、“小号霞光”、“大地花开”、“摩登时代”、“魔术弹”、“月旅行”、“发财炮”、“喜庆礼炮”、“招财进宝”、“球炮”、“ketupat”、“发财红炮”、“莲花开”、“恐龙弹”、“雷王”等等,总共29种,价值约1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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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6 Z4 g1 o" w: _: v. c他表示,警方除了充公这些爆竹烟花,也扣留41岁的马来屋主查办。他说,嫌犯是一名公务员,已婚,与太太及2孩子同住上述单位。& e4 F: }+ x, u8 i! t( l
' f, [! Z' ], q9 K“我们还在调查嫌犯如何取得这些爆竹,以及对方收藏这些非法物品的目的,包括对方是否出售给他人。”0 g2 }- Z5 d$ {1 m& m
* s) ?( _6 }: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沙烈胡汀说,警方将援引1957年危险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调查此案,涉及者一旦被提控及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7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他也提醒民众,不论是售卖,或者购买、拥有爆竹皆是非法行为,况且这些物品暗藏危机,民众不应该涉及其中。8 X$ ?! i5 ~& F8 c3 `7 ?$ j* ]7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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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球炮”为例,别看它小小的一颗,炸爆威力却很大,多起爆竹爆炸伤人案件,这些“球炮”就是“凶手”。出席新闻发布会者还有甲中央警区副主任旺阿末副警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