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5日讯)公务员也售卖危险爆竹?甲警方昨晚在一项突击行动中,在一名公务员住家里起获总值约1万令吉的各类爆竹烟花,并且逮捕该名公务员归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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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X$ L+ k& O2 W0 ?公仔箱論壇甲中央警区主任沙烈胡汀助理总监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上述行动是由甲中央警区及玛琳警局警员联手展开,昨晚约10时,他们突击晋巷某廉屋单位,发现屋内藏有10大箱的各类爆竹烟花,诸如“响天雷”、“小号霞光”、“大地花开”、“摩登时代”、“魔术弹”、“月旅行”、“发财炮”、“喜庆礼炮”、“招财进宝”、“球炮”、“ketupat”、“发财红炮”、“莲花开”、“恐龙弹”、“雷王”等等,总共29种,价值约1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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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 F! B4 z6 w3 n: k9 b他表示,警方除了充公这些爆竹烟花,也扣留41岁的马来屋主查办。他说,嫌犯是一名公务员,已婚,与太太及2孩子同住上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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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在调查嫌犯如何取得这些爆竹,以及对方收藏这些非法物品的目的,包括对方是否出售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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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b0 B& m0 R. z! |! ttvb now,tvbnow,bttvb沙烈胡汀说,警方将援引1957年危险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调查此案,涉及者一旦被提控及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7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他也提醒民众,不论是售卖,或者购买、拥有爆竹皆是非法行为,况且这些物品暗藏危机,民众不应该涉及其中。公仔箱論壇# C1 j% c, |6 E6 P5 }
. _7 @9 @. }" n3 W6 d8 Z. z他以“球炮”为例,别看它小小的一颗,炸爆威力却很大,多起爆竹爆炸伤人案件,这些“球炮”就是“凶手”。出席新闻发布会者还有甲中央警区副主任旺阿末副警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