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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政治動盪 司法應成為穩定力量

中國時報13日發表社論說,太陽花運動得到部分社會共鳴,引發一連串“破窗效應”,社會形形色色意見主張者有樣學樣,帶動支持者以“圍堵”為能事者有之,發明“路過”卸責詞彙者有之,“絕食”威脅政府達成訴求者有之,以“占據”馬路博版面為得計者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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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論說,種種向政府嗆聲事件,無一不是在言論自由的保護傘下,也無一不是在享受民主生活所鼓勵的多元聲音氛圍下,用某種唯我獨尊而帶著要脅姿態的方式發言,企圖造勢迫使政府就範,以實現其政治或經濟政策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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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A  `" s# q  不管是為了反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還是要求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還是要求警察局長道歉、不許核四續建、降低公民投票門檻,或為了排除政府某種企業經營障礙,在民主生活中,這種先宣稱自己忍無可忍,再使用不尊重、不容忍他人意見的態度,企圖強使他人接受己見,這種實質強勢與霸氣的方法,不但令人無法恭維,也使人憂心,台灣的民主風氣逐漸走上歧途,將侵蝕民主生活的和平、不訴諸強制的高貴信仰與堅持,其結果就是民主脫序,及對民主法治基石的否定。此一錯誤發展,最該檢討的當然是政府當局的軟弱,及錯誤的政策作為與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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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論說,“中華民國”政府採“五權分立制”,但不脫“三權分立制”以立法、行政、司法三權為主的運作形態。民主政治的火車頭,應該是代議士組成的立法機關,代表民意執政,在台灣就是“立法院”。但遺憾的是,台灣的“立法院”向來與民主議會的理想狀態距離遙遠,占有多數的執政黨不懂得什麼時候該與少數妥協,什麼時候又應該用合乎正當的民主程序,通過代表多數利益的政策與立法;居於少數的在野黨,也不懂得民主政治是要以民主手段造福社會的道理,卻以一味抗爭、杯葛、形成執法與執政最大障礙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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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n2 X2 [: N& H9 @7 D公仔箱論壇  最可議的,是“立法院”的寡頭黨鞭共識決議事制度,議長可以直接或間接操控利益團體的所有政治交易,使多數治理與審議民主的理想淪為空談。社會運動者占據“立法院”,或以絕食為手段,訴求使用公民投票取代代議政治,未必可取,但其對“立法院”的指責,卻不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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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諷刺的是,愧對社會的“立法院”主事者,卻與占領“立法院”的人士妥協,達成政治討好目的,成為其進一步攫取政治資望的晉身階,卻再度斲喪了“國會”尊嚴。“立法院”應該是台灣下一步民主政治改革重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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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Y8 o! s( J. {8 I2 m2 N; F  社論說,掌握政治經濟運作樞紐的行政部門,在這一波政治擾攘之中,表現出來的卻是動輒得咎與進退失據。面對政治要脅,行政部門退讓再退讓,幾乎喪失了對政策原則的堅持,及對社會輿情有效說服的能力。面對各種挑戰公權力的違法脫序行為,又缺乏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的恰當方法,做出有效的處置,致使許多因選舉季節即將到來而蠢蠢欲動的政治社會勢力,一再有樣學樣,形成台灣一向自豪的民主進程,卻隱伏著躁動與不安。行政部門應對無方,實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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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z5 m% ]4 H8 H; B6 k, U0 o3 N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做為民主法治最後防線的司法,應獨立於政治部門角力之外,但在某些終究不能避免的司法程序之中,為民主精神與法治原則所面臨的衝擊,尋求理性說理的社會出路,也許就是證明台灣民主制度具有強韌依靠,尚未撤守而仍然值得人們期待的所在。  tvb now,tvbnow,bttvb* g5 v8 w6 S+ p%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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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論說,在社會運動者衝撞政策與政治的過程當中,必然有因為違法而被追究法律責任的情況,也很可能會有執法者執法違法的情況交互呈現,而司法程序正是釐清事實與法治是非的適當場域。在立法部門與行政部門表現皆不符理想的時候,我們在此寄語司法部門,做為憲政的良心,要能謹守不為政治權勢張目、不受輿情左右或脅持的司法職務分際,成為權力分立憲政制度中,台灣社會能夠安度衝擊的真正穩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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