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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常務副院長:防冤假錯案應像防洪水猛獸

5月8日電/就在河北女子趙艶錦、浙江張氏叔侄蒙冤被關10年的新聞近日不斷在中國媒體延燒之際,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咏前天(6日)在《人民法院報》撰文稱,中國司法人員應該像防範洪水猛獸一樣來防範冤假錯案,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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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v; [7 e, K! M+ e( A1 _  《新京報》報道,沈德咏在這篇題為“我們應當如何防範冤假錯案”的文章中稱,在中國,法官故意製造冤假錯案是極為罕見的,冤假錯案往往是奉命行事、放棄原則或者是工作馬虎失職的結果。 * i7 P0 g. G0 v4 l: ]6 o- K&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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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德咏認為,中國目前有罪推定思想尚未完全根除、無罪推定思想尚未真正樹立,冤假錯案發生的概率“還比較大”,法院人員因此必須保持清醒的認識:“要像防範洪水猛獸一樣來防範冤假錯案,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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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P' p3 w7 I. }9 }  他指出,中國法院面臨一些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存在合理懷疑、內心不確信的案件,特別是存在非法證據的案件時,在放與不放、判與不判、輕判與重判的問題上往往面臨巨大的壓力。 5.39.217.76! ?9 S3 F$ s6 X. K+ t

. E  ]: ]5 N' \: b/ F- X  他以2010年確認為錯案的河南趙作海殺人案、今年3月撤銷原審判決的浙江張氏叔侄強姦案為例,認為當時錯判的法院雖然有過,判決嚴重違背罪刑法定、程序公正原則,而且經不起事實與法律的檢驗,但也“立了功”或“至少可以說是功大於過”,理由是這些法院在來自各方面的干預和壓力下,能夠堅持作出留有餘地的判決,防止錯殺,已屬不易:“否則人頭早已落地了。”上述兩案的嫌疑人都是坐了10年左右的牢才含冤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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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 |8 ^7 f' I, z5.39.217.76  沈德咏在文章中指出,從現在已發現的冤假錯案看,多少都存在突破制度規定,或者公然違背法定程序的地方。 * f9 K- Y% \1 {6 ?

+ O, f2 |6 E8 H/ t  K  r! @  他也表示,不應為了追求不正確的政績觀,過於苛求公安司法機關“命案必破”,否則將給辦案增添無形的壓力,甚至會形成外在的干預因素,進而可能影響到辦案質量:“少數案件破不了、抓不到、訴不了、判不了的情形是客觀存在的,這個時候正確的做法只能是該撤案的撤案、該不起訴的不起訴、該判無罪的判無罪,絕不可做‘拔到筐裡都是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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