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樂山11月11日電 (劉忠俊) 11日,四川樂山市公安局召開深入貫徹公安部“禁酒”規定電視電話會議,會上通報了沐川縣發生的一起民警酒後駕車致1死1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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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011年11月8日晚間18時許,沐川縣公安局新繁派出所民警吳某等7人在一飯館吃飯,席間吳某與另外4人飲了一瓶酒。飯局結束後,吳某等3人駕警車到沐川縣城歌廳唱歌,再次飲了啤酒。當晚23時左右,吳某駕川L0693號警車由縣城區向新繁方向行駛,在行駛至縣城交通街968號附近時,車撞了路邊電桿後又撞向了停在右側路邊的一輛人力三輪車,然後衝向了正抱著兩歲女兒走在路邊的鄒某,當場造成兩人受傷。兩歲的鄒湘在醫院因搶救無效于9目凌晨3時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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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a1 [1 y! f3 k5.39.217.76 事故發生後,樂山市相關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全體公安民警舉一反三,吸取教訓,自覺遵守“五條禁令”和國家法律,嚴防此類案件的再次發生。目前,肇事者吳某已被依法刑拘,樂山市公安局紀檢部門已啟動追責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