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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留學生涉嫌在日殺害中國打工者被判死緩

4日從日本福岡縣警方獲悉,有關1999年6月在福岡市的福岡機場發現中國打工者宗曉艶(當時24歲)屍體一案,涉嫌殺害宗曉艶的中國男留學生(43歲)已被中方法院以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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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岡縣警方未曾向中方提供過證據,據認為中方是在該男子回國後獨自展開偵查,並作出上述判決的。 $ F# V$ Q3 W; Z9 r" \

! a. ^- v# |- N9 L3 V& p  宗的屍體於1999年6月25日在福岡縣機場停車場附近的綠化帶中被發現。經法醫解剖鑒定,宗已死亡幾個月,福岡縣警方判斷宗死於他殺遂展開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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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於同年7月取得了對曾與宗交往,並涉嫌從宗的老板處騙取現金350萬日元(現約合人民幣29萬元)的中國男留學生的逮捕令。由於該男子已經回國,警方遂請求中方協助調查。 ! u+ r9 U! K% C0 \" ]8 f

) m7 c  k0 t( w4 R  S" L% N  福岡縣警方在向國際刑警組織查詢後,於2005年12月確認該男子已於2002年12月被判處死緩。由於中方並未回應福岡縣警方的查詢,警方尚未確認死刑是否已經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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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刑法規定,犯人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若沒有犯案,緩期執行期滿後將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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