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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員盼獲增權力 查所有截聽紀錄

對於廉政公署在採取截取通訊行動時,違規取得涉及專業法律保密權的資料,事後又銷聲音和書面摘要紀錄。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胡國興期望檢討條例時,立法會能增賦專員權力,可要求執法機關保留涉及專業法律保密權的截取通訊紀錄,或執法機關銷紀錄前應通知專員。他亦指摘有某些執法機關的部分屬員處事不夠坦白,亦不願坦誠相向,雖然曾懷疑他們銷文件的動機,但由於存在疑點,故不能確定有關人員是否蓄意滅文件以阻撓調查。tvb now,tvbnow,bttvb" s6 G  w4 p  i, Y# D3 e
懷疑證動機 難下定論5.39.217.761 D, B4 N! d3 S, I
胡國興昨晨出席簡介會,向傳媒及立法會議員解釋報告內容。他解釋4宗涉及廉署違規取得專業法律保密權的案件,某些涉及的資訊並非專業法律意見,「可能是約律師去街,又或者約律師去見(另一)律師」。
8 n; e, A# a0 j8 @9 P6 \9 {tvb now,tvbnow,bttvb但他承認,未必能完全監督所有執法機關違規行為,「我無法全部知道!我沒有1000個密探跟住我(工作),只能從文件中間檢查」。胡官指出,涉及專業法律保密權的內容「有時好悶」、「實際有些好無聊」,但他一定「聽足」;但現時條例沒有釐清專員是否有權力聆聽所有成果,而且執法機關的銷資料政策和專員需要根據截取成果作調查又互相違背,他希望「立法會議員要信任監督人員(專員)」,在修例時增補有關權力。
8 S$ y4 S0 t  T- W& q對於多宗違規事件的動機,他表示,「我曾懷疑,但我不能肯定」,他亦不能猜測執法人員破壞紀錄和文件的動機,是否和他的調查有關,「你可以說他們無(誠信),但無證據顯示他們蓄意(阻撓調查)」。5 f& g0 K, u9 T7 w5 D; m
胡官指出,每次索取資料都要以書信請求,但由於執法人員銷有關紀錄,因而浪費不少時間,他亦因此感到「好」。曾有警務處人員去信胡官,投訴他的調查「輕視警隊專業水平、浪費他們執行職務的寶貴時間」,胡國興直指有關人員雖然「知法律,但不知法治精神」。
7 {; `" @7 ^+ P0 `) e: @, j) e* T, m公仔箱論壇吳靄儀指摘現時「制度崩潰」5.39.217.76" \1 h7 ?/ V! N* z2 J( U6 U( @
在昨日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不少議員矛頭直指保安局和廉政公署,法律界議員吳靄儀指摘現時「制度崩潰」,「小組法官得不到尊重,授權條件改變為何授權還會延續?律政司的意見根本是錯。」她質疑執法機關若不同意小組法官決定,應尋求司法覆核。
0 N% K3 P* s" q保安局長李少光回應時表示,現時制度「運作得非常好」,他指小組法官和執法機關的矛盾已在《實務守則》修訂回應,因此毋須展開司法覆核。5.39.217.76& @( h5 p. t1 }% t  f4 T" D& w8 o# a#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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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專員湯顯明(中排左)在會上表示廉署不認同截聽時間上有犯錯,故拒絕向專員提交違規報告,只遞交一般報告。執行處首長李銘澤(中排右)表示,自去年4月起已成立「保證執行規定小組」,確保廉署人員全面遵守有關條例。前排右為保安局長李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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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國興建議可增加專員權力,要求執法機構讓專員聽取截取成果,以及規限執法機關的銷資料程序。
咋日己逝,明日是迷,
面對今天,盡力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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