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官莉奧妮‧布林克馬十日裁定,法國印象派畫家雷諾瓦一八七九年畫作「塞納河畔」應歸巴爾的摩美術館所有,因為有「壓倒性的證據」(overwhelming evidence)可以證明這幅畫是該館六十多年前失竊的館藏。 原持有該畫的維吉尼亞州女子瑪莎‧富夸表示,她二○○九年在西維吉尼亞州一個跳蚤市場以七美元買下這幅畫,不過就連她的親兄弟都不相信這個說法。 法官並未評斷此說之真假,僅強調由於巴爾的摩美術館曾經通報並證明該畫失竊,富夸如何取得此畫無關宏旨。即使是善意占有,但因為是贓物,仍屬違法。富夸並未到庭聆判,她的律師拒絕表明是否準備上訴。 一家拍賣公司二○一二年表示受一名匿名女子之託,準備拍賣畫在亞麻布餐巾上的「塞納河畔」。該公司原預期至少可以賣到七萬五千美元,巴爾的摩美術館此時出面並出示多年前的相關文件及紀綠,證明該畫一九五一年自該館失竊,拍賣因而取消。 聯邦調查局同年扣押該畫,靜候法院查明真相。 法院深入調查後發現,富夸的母親瑪絲亞‧福吉特生前是一名擅長摹仿雷諾瓦與其他名家作品的畫家,曾於一九五○年代活躍於巴爾的摩美術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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