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觀點 - 施永青
) a) o3 T6 A6 `8 O* ]. ]' c Q 政府應助市民都置業嗎?
5 [- H, D! T; r& r7 t (2012年08月07日)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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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先一直都反對政府復建居屋,因為我認為政府只有責任解決市民的住屋問題,而非置業問題。住屋屬民生問題,政府難辭其責;但置業有投資性質,應由個人自行取捨及承擔後果。
2 D+ y. Y- W% z1 Z* G8 C此外,居屋的出現亦會導致政府的資助準則不一致的問題。政府的資助政策,理應窮的幫多一點,富的幫少一點。居屋的申請者收入比公屋的多,但他們獲政府的資助卻比公屋住戶多,公屋住戶會問:為甚麼同樣是靠政府資助,居屋住戶可以住大一點,而他們卻要住細一點?為甚麼同是香港人,政府可以幫助有些人置業,而他們卻只能租樓?這叫做平等機會嗎?這豈不是在歧視窮人?( Z1 r( ^9 X4 ~" j Q$ |4 [
近年我已改變初衷,不再反對政府協助市民置業。原因是我發現香港社會正出現分化,而分化的根源正是有樓與沒有樓的人在得益上有差異。
L. M2 a+ {; U' i% f$ Y3 c當經濟增長得好的時候,樓價會很快同步上升,有樓的人就可以享受至資產升值的好處;但租樓的人不但沒有資產可以升值,還可能要交更高的租金。社會可能因而會貧者愈貧,富者愈富,因而引發種種衝突。9 g1 L9 U _. Q
不過,若然政府真的要協助市民置業,就應該一視同仁,而不是富的幫多一點,窮的幫少一點。
S5 @9 L" L+ r0 h ["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政府不是說在賣居屋時會按買家的負擔能力來訂價嗎?如果政府真的願意這樣做,香港應該沒有人買不起樓,只要訂價便宜一點就是了。
! s5 O3 A' @- b4 F% f, S3 {6 F' U! A舊時的居屋概念,是買家不用一次過買足全部業權,但一樣可以得到全部的居住權。樓價高的時候政府打六折,樓價低的時候政府打七折。以六折買得居屋的人,其實只買了六成業權,將來如在私人市場出售,就得把四成的樓價收入分給政府,稱為補地價。
: W4 M' b' l+ ?& Y; O8 Y1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只要把這個政策調較得靈活一點,就可以讓香港的基層也可以買到樓。方法可就是可以讓他們自選買入多少業權。經濟能力好的可以買八成,甚至買十足;錢少的可以買一成,甚至更少。5.39.217.769 X9 p! R) {( ]0 i
這樣,公屋住戶也可以把自己住的單位買下來,以後不用交租,只需交管理費、差餉與地租。只是每個住戶投資的業權不一樣;投資比例高的,將來升值或貶值的機會就愈大;投資比例少的,將來賣樓的時候,就得補更多的地價。各人自行選擇,自承後果。人人居者有其屋,政府完成照顧民生的責任;人人亦有機會投資地產,投多投少則要自己承擔。
% a) D/ `5 a7 T1 i& A, J有了這樣的政策後,就不用分公屋與居屋;總之凡要政府資助的,都提供類似的單位;要住得豪一點的,就得靠自己努力去私人市場購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