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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萊士:煽動法令過時‧種族關係法令須制定

新聞、通訊及文化部長拿督斯里萊士雅丁認為,1948年煽動法令已經過時,是時候擬定種族關係法令了,明文規範言行,避免類似國中校長的失言事件重演。他說,常規(general order)並沒有提及破壞種族和諧所應該採取的行動,類似的事件必定會再發生,因此必須檢討現有的法令。公仔箱論壇8 c" i$ ~) y2 ^$ S- t( v+ y6 Y7 w3 ^7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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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M' o0 o5 X( Q  L7 S公仔箱論壇應設種族關係委會
& h' s8 w+ S$ [8 |5 ~6 J他在接受星洲日報專訪時建議,大馬應該成立一個種族關係委員會或論壇。5.39.217.76% l& l8 `0 u7 j4 w: R+ j
“華巫印是組成大馬社會的族群,因此我們需要一個永久性的委員會,規範我們的行為,讓我們有所警惕,有些事情是應該被禁止的。”
6 n% {' p" v  `5 j$ t1 \; [' ]“其實,社會大眾必須尊重和遵守一些種族和諧方面的原則,例如禁止輕視和歧視他人的宗教、種族;這些行動將會導致社會分裂。”( w9 k) A) A  |$ }
萊士雅丁說,校長失言的問題是因為大馬沒有類似英國的種族關係法令。種族關係法令在英國存在已久,它規定人民不能破壞種族和諧,而大馬只有煽動法令,不足以應付這些問題。
* [4 W, M' ~5 C- k5 ^+ B若失言就必須道歉5.39.217.760 w. L" J( b: {. Z- H1 U
“每一個國家都會存在一些言行極端的人,我們需要小心注意他們的言論,否則我們的問題就麻煩了。”
9 A1 v+ u$ f4 D1 k7 h/ W3 q! X+ H/ z0 |5.39.217.76他說,無論是通過語言或行動,身為校長或領袖者都不應該發表種族主義的言論,一時失言的話就必須馬上道歉,否則將會受到對付。
, a  a& d  x/ U8 N公仔箱論壇萊士雅丁建議,除了立法之外,通過文化促進彼此的瞭解也很重要,學校應該教導學生瞭解其他族群的文化,例如馬來人必須瞭解華人農曆新年的習俗、舞獅的意義。
- Q$ t7 |- L; U% C4 m他指出,國陣各成員黨必須想出新的方法促進種族和諧,以往的那一套也已經過時,不要只是在大選的時候才忙於拉票,平時就應該持續進行促進種族和諧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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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ivicboy1969

整篇新闻读了之后,觉得萊士只是在自己讲自己爽而已!他的官方言论真的是官方到不能再官方了!- ~" |' r% L9 u- r
他的一大堆建议当然是向内阁或国会提出啦!他向星洲日报提出,有个屁用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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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ivicboy1969

有用吗?讲一套做一套。。。。。那立什么东东法令也是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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