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桃園的一家公司,竟然是用投票的方式來決定要不要開除一名羅姓工程師,更誇張的是,在17人的投票裡,同意要他走人的票數沒過半數,但羅姓工程師卻還是遭到開除。主管解釋,羅姓工程師是不適任才遭到資遣,發信只是徵詢意見,並不是表決。
6 ?' b' r; w: y: l: S公司的外牆上還掛著徵人的布條,但這家公司其實才剛剛開除了一名工程師,而且方法讓被開除的羅姓工程師非常不能接受,竟然是要同事們投票來決定要不要開除他。認同他的人超過半數,但怎麼還是慘遭開除,沒想到這名主管竟然是要求17名投票的員工全數肯定他,才能讓他留下,這樣的高標準,有人能通過嗎?6 q- y2 r- @: E; J+ y4 f3 D
超級火大的他,找上有關單位申訴,準備爭取自己的工作權,但主管解釋,羅姓工程師是不適任才被資遣,投票只是徵詢意見,並不是表決,但其實這種離譜的開除方式不是第一次。' X$ s" }6 a" m, G- u
穿著大紅毛衣、黑色套裝,一頭長髮,還夾著蝴蝶夾閃亮髮飾,同樣也是工程師,男兒身的他在醫院任職,但是因為這個裝扮讓他遭到開除,最後醫院遭到開罰五萬元,他也順利復職。( q+ V& x( w! d; J1 W. k j
戴著口罩,出面指控自己的色老闆不斷對自己性騷擾,甚至還要她簽這張性愛契約,她打死不肯簽,沒想到竟然遭到老闆解雇,最後勞工局對這名色老闆開罰7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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