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發布消息稱,從9月25日起,旅客火車票退票費標準調整。根據新的退票費規定,開車前,退票費由原來按每張車票面額的20%計收下調為按5%計收。這是鐵道部首次對退票費進行下調。7 t R0 w: @. z" t- |5 u& i' j7 x
現行的退票費標準始于1997年12月,迄今已經14年。圍繞20%的退票費標準,公眾多有質疑。比如,法律依據是什麼?鐵道部硬性規定20%的退票費,不僅違背民事合同的平等原則,更被直指為違背合同法的“霸王條款”。這次鐵道部主動下調退票費標準,的確屬惠民之舉。
& W5 j. x( O, O1 B 盡管依然存在無法對5%的退票費標準進行明確說明,存在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衝突問題,沒有對無條件免費退票,以及乘客可根據自己出行方便,對火車票的日期免費進行更改作出規定,但應該說,在電信、銀行、保險等諸多壟斷領域“霸王條款”依舊的情況下,退票費標準下調,無疑是一個進步。不過,新的標準本身依然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 l j0 N. p! P, s- \3 R' \! p
事實上,中國民眾對諸如退票費之類的“霸王條款”耳熟能詳。根據媒體調查,97.46%被調查者表示遭遇過霸王現象,另外有74.09%的被調查者認為霸王現象在短時間內不能消除。霸王條款經常出現在電信行業、商場超市、銀行等領域,這也是消費者與之打交道最多的單位,其他諸如餐館酒店、水電、保險、汽車等領域也都有涉及,而這些大多在壟斷領域,或信息不對稱,或消費者維權成本很高。tvb now,tvbnow,bttvb! o" {, F6 e) C+ X
“霸王條款”不僅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由于“霸王條款”導致的消費環境惡化,更成為抑制消費的重要因素。遭遇霸王條款後,由于消費者天生的弱勢地位,以及一些壟斷行業不對侵權行為給予回應,使得中國消費領域的維權格外艱難。特別是,《反壟斷法》對于電力、電信、航空等領域的壟斷行為給予了“豁免”,助長了這些壟斷行業的霸氣。
- S, t+ Y1 @+ Q% c5 g/ R( I- \ 大量“霸王條款”的存在,影響了正常的經濟秩序,增加了制度運行的成本,從而抑制了民眾的消費行為。如果不能從法律和制度層面,逐步減少直至徹底清除“霸王條款”,損害的將不僅僅是民眾的合法權益,更會影響市場經濟的基本秩序。中國應該以火車票退票費標準的降低為契機,通過法律力量,推動“霸王條款”等商業惡俗的徹底解決,以推動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完善。 (馬光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