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六旬黃姓男子大清早故意搭學生通勤班車,竟對隔座的男高中生伸魔爪,高中生撥開後,又趁高中生低頭滑手機,多次伸手偷襲抓「鳥」。他被起訴後大打悲情牌,聲稱上有高堂,下有子女,因雙方和解,昨天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7個月,緩刑2年,但要繳交公益金2萬元給國庫。 6月28日上午6時多,經營棉被店的60多歲的黃姓男子,搭乘學生通勤客運班車,他選在最後面坐在17歲的男高中生旁邊,他看到高中生低頭滑手機,伸出右手撫摸高中生的左大腿內側,看到高中生沒什麼反應,竟然用手指輕捏「小鳥」。 高中生驚覺,用左手撥開後,還瞪了黃姓男子一眼,又繼續玩手機,沒想到黃姓男子不知收斂,再度「襲鳥」,高中生撥開後,他又來,高中生火大,大叫有變態色狼。 客運司機將車開到派出所報警,黃姓男子原本否認,因有車內的監視錄影為證,檢察官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彰化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時,黃姓男子向法官哭訴,他只有國小畢業,家有90多歲的母親及4名子女要照顧,又與老婆分居多年,心理壓力大才做出離譜的行動。 高中生的家人心軟,同意跟黃姓男子和解,但要求他捐出5萬元給彰化縣一個弱勢團體;黃男照辦後,法官決定給予他自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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