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香港訊】速遞物流公司敦豪國際(DHL)亞太區創辦人兼前主席鍾普洋19日入稟高院,向兩名美國著名獨立製片家追討欠款,包括曾以《教父》及《擊情》兩奪奧斯卡最佳電影獎的好萊塢金牌監製Albert S. Ruddy,及近年來與香港導演陳可辛監製電影《如果.愛》及《投名狀》的Andre Edward Morgan。鍾指兩人替一間公司擔保一筆六百萬美元(約4680多萬港元)的貸款,事隔七年該公司仍未還款,遂民事興訟追討欠款及利息。 入稟人鍾普洋,與訟人依次是Belford Group Limited(下稱Belford)、Andre Edward Morgan和Albert S. Ruddy(下分別稱Morgan和Ruddy)。入稟人表示2001年借款六百萬美元予Belford,而Morgan和Ruddy則擔任貸款的擔保人。三名與訟人簽下承諾書,會在一年內清還本金,並附加10厘利息。惟入稟人指三與訟人至今仍未還款,因此要求法院下令三人立刻清繳,並以每年10厘的利率賠償利息的損失。 案中入稟人與兩與訟人均赫赫有名,鍾普洋(65歲)出生於澳門,上世紀七○年代與美國DHL洽商,在香港創辦DHL國際。之後他成為DHL亞太區主席,至2001年退休,之後全心投入藝術事業,喜歡繪畫山水畫,更在畫中加入鮮艷顏色,創立個人風格,曾在港澳及義法舉行作品展。他更憑藉在物流業上的成就,2002年獲港府頒授銀紫荊星章。 200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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