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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虐殺2子 兩案判刑差16年

男子胡聖華連續兩年活活打死不到三月半的親生嬰孩,兩宗人倫慘案分遭士林、板橋地院審理。士院八月間審結重判他廿年徒刑,但同樣毆嬰致死,板橋地院十五日卻僅判三年八月徒刑,法界人士聞訊後認為:「確實判得太輕了。」
3 ?+ L  i5 F( S! i/ z去年十一月間,胡聖華與同居女友曾淑英投宿在桃園某旅社,由於三個半月大的男嬰哭鬧,胡聖華毆打男嬰頭部,之後與女友搭車前往台東,途經宜蘭時男嬰發生異狀,雖緊急送往羅東聖母醫院急救,卻不幸夭折。
2 v& r; q4 J0 @" h+ }離譜的是,胡聖華毆嬰致死並非首例,檢方調查,胡與曾女在九十六年六月生下女嬰,就在女嬰僅二個多月大時,遭胡某打成重傷致死,該案由士林地院審理。
" ~% r) {) R6 R. l/ j胡聖華在庭訊時表示,他不是要打死小孩,而且「小孩的吃、穿都是給最好的」,出手毆打小孩,完全是因為他「脾氣不好」。) _* W; f* w' P) [- Z$ m; {
胡聖華還說,由於小孩哭鬧不休,他才會動手拍打小孩後腦杓,還把小孩摔在床上。如果有喝酒,他就更會毆打小孩。tvb now,tvbnow,bttvb2 d; @: h7 X' l
士林地院八月間審結胡聖華毆打女嬰致死案,認為胡聖華「身為人父,卻僅因生活壓力大、不堪幼童哭鬧,多次毆打毫無反抗能力的體弱女嬰致死」,將胡聖華重判廿年重刑。
; d2 V: f' f3 {9 ~; [* F至於胡聖華把親生男嬰毆傷致死案,六月間遭板檢起訴,公訴檢察官蒞庭時具體求處十五年重刑,板院合議庭雖也和士院合議庭一樣認定胡某「身為人父,且僅因生活壓力重大,不堪兒童哭鬧,竟毆打毫無反抗能力之體弱幼童」,卻以他「犯罪情狀尚堪憫恕」為由,輕判三年八月徒刑。7 [: `  i: p" x" A% k
同樣犯行,卻判出了相差十六年四個月的刑期,部分法界人士坦言,板院判決「確實太輕了。」
4 O" m4 q! M8 utvb now,tvbnow,bttvb中時電子報/200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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