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Z( k. B" w1 t1 R9 [# m! a9 g" L5 k 如今政府對於發出新的免費電視牌照一拖再拖,是通訊局沒有向政府強調新電視台的重要性,還是政府一直沒有認真考慮你的建議?究竟通訊局扮演著甚麼角色?理論上,你們應該是負責執行現有的《廣播條例》,以及負責發牌安排。但是作為外人,我不禁覺得通訊局在催生免費電視牌照上,根本沒有權力。究竟你有沒有告訴政府你的任務是服務市民而非服務某人某政黨?還是政府的主觀意願和取向扼殺了你的專業意見?你們可否對大眾有一交代? $ j% b) g: h/ p2 o: b2 j5.39.217.76 ( L' |4 A) J2 r 從事傳媒教育十多年,我對通訊局的前身廣管局當年的理想仍然記憶猶新,廣管局不是在一九九八年已全面檢討了電視政策,又在二零零零年承諾開放電視市場?十多年來我一直記掛著這個理想,也在報紙寫過不少文章……現在變身成通訊局,是否政府也把之前的工作徹底洗掉,通訊局就變成了服務於政府的機構,忘記了自己的抱負? 4 v! p8 T% s+ Z8 F! @# M. o& h公仔箱論壇* k7 l; @( v! h1 @, b. ^
我希望通訊局作為規管廣播媒體的機構可以有所承擔,不只是在收到市民投訴某某廣播媒體的節目有不雅內容、粗言穢語等後,對媒體實行嚴刑峻罰,以表示自己對於電視廣播守則的重視,而是對於整體電視廣播業的規管,能夠有膽量在重要關頭走出來,堅守原則。早在五、六年前,擁有now寬頻電視的電訊盈科主席李澤楷因收購《信報》而引發了跨媒體條例的討論,逾一年調查後,當時的廣播事務管理局宣佈,由於李澤楷並沒有對持有now寬頻電視的電盈媒體行使控制,故他並無觸犯《廣播條例》跨媒體擁有權的限制。在短短的信中,也許我不辯論限制跨媒體擁有權是否正確,不過既然本來法例訂立的精神,就是希望不同性質的媒體不能集中在某人某機構手上,以確保言論的多元性,但如今在某些機構的財務安排下,基本上跨媒體條例的限制形同虛設,通訊局是否應該重新思考有沒有需要修改法律,或者考慮跨媒體擁有權的適用性呢?公仔箱論壇# c1 Q" d0 t- Z, g
9 q. O5 ~3 u$ c: h' J5.39.217.76 我自己雖然肯定了通訊局對於是次亞視風波的執法,但問題的出現,實歸因於通訊局沒有充份檢討和修訂沿用多年的法例。通訊局告訴一個媒體主要投資者只能投資,不能行使控制權,這不但對於投資者有要求,在具體運作和執法也是極度困難的事。這個問題跟之前廣管局處理跨媒體條例的事件也如出一辙。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s; u. Z# c2 Z. U! W g5 f
8 F5 l, [1 ^: \公仔箱論壇 最後,我希望通訊局看遠一點,為香港廣大市民打開最大的天空。 8 w7 J; F) m+ t k, h! j( Dtvb now,tvbnow,bttvb , v& O: A- F* }0 J! j5 S8 K5.39.217.76 馮應謙上 7 R, y+ i' m. J1 {8 D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2013年8月31日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o4 v* Y. u, i+ o+ v- w)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