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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公布裸照…女友跳樓 加工自殺起訴

四十六歲鄭姓男子外遇多年,去年十月與女友分手後,在臉書上傳前女友裸照,還邀請她家人和同事「加入好友」。前女友哀求刪照,否則將自殺,鄭卻回覆「一起死」拒絕刪除。女子三天後跳樓自殺身亡,士林地檢署認為鄭涉嫌「加工自殺」等罪,昨天將他起訴。檢方認為,鄭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恐嚇罪外,還給予自殺決意的助力。據了解,鄭妻一直被蒙在鼓裡,直到代收丈夫的司法文書通知,才知道丈夫婚外情還扯入命案。 鄭姓男子昨天表示,起訴內容並非事實,死者家屬指控是斷章取義。他說「不是我害的」,也否認上傳裸照,還稱「只會疼她,不會傷害她。」他認為對方家裡「也有些問題」。 檢方調查,鄭姓男子去年十月和認識十二年的外遇對象感情生變,並發現對方和陳姓男子交往,於去年十一月廿三日化名「曾恨」申請臉書帳號,將前女友的照片設為大頭貼,再把兩人交往期間的照片上傳網路相簿,其中有些前女友沐浴、性生活鏡頭。 鄭接著邀請前女友當時的男友、同事和親人加入好友,前女友姪女收到邀請後察看,發現都是姑姑裸照,立刻通知姑姑。 女子看到私密照被公開,邊看邊哭,透過姪女帳號央求「求求你放過我」、「我願意賠上我的性命跟你說對不起,只求你把那幾張照片撤掉」,並留言「我如果會死,是你不願意給我另一條路走。」 鄭姓男子不為所動,反而回嗆「一起死!我的願望!不想戴綠帽。」並聲稱掌握更多她朋友的名單。鄭希望前女友回到他身邊,威脅「尼布萊(妳不來)我不隱藏,直接關機。」還說自己「只為妳活」。 女子覺得鄭無意撤照,在「曾恨」臉書成立三天後,從公寓五樓頂跳樓自殺,送醫不治。女子父親不滿女兒含冤喪命,請檢警協助揪出「凶手」;警方搜索鄭家,查扣存有死者裸照的電腦及卅六片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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