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工作80小時 望更多時間休息百醫生爭補假再上訴
高院上訴庭去年初裁定,公立醫院醫生已接受醫管局每月3500元津貼,便不應獲超時補薪。不過,上訴庭認為於休息日及法定假期候召的醫生,就算只是電話給予醫療意見,亦應獲一整天假期補償。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及醫院管理局均不服裁決,醫生堅持取回補假,或作金錢補償,決定再上訴,案件昨於終審法院開審。 公仔箱論壇1 H* Q* C$ |, l! a$ w& h' R) g/ K8 J
代表100名醫生打官司的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有到庭出席聆訊,他們聘用「爭產官司」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為代表。聆訊預計審訊兩日,代表醫管局的律師將於今日陳述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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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_- g, |, P' D6 jtvb now,tvbnow,bttvb 張健利在庭上陳詞指,今次公立醫生並非為錢而打官司,而是希望爭取更多休息時間。他表示,醫生合約訂明一般的工時是每周44小時,但現時很多醫生每個星期工作80小時,較正規工作時數長很多,會影響診治病人的質素。醫生應該得到補償,而基本的補償應為補假,但醫生因為工作繁重,往往累積大量假期,醫管局並無積極尋求解決辦法﹔而目前醫生部分休息日要隨時候命,期間不能夠離開香港、飲酒及半小時內要返回醫院。張健利認為休息日不應該受到任何工作打擾,規定不符合《僱傭條例》休息日的定義,所以要候命的休息日應該獲得一日假期補償。醫管局就認為,補償應該以每小時計算。6 Y5 b2 N+ C$ ^! ~- r
九成醫生已接納「補水」
) c3 D I7 b( s 案情指出,公立醫院165名醫生不滿醫管局沒有給予他們超時工作及於法定假期和休息日工作的津貼,05年興訟高院追討過去十年的補償。高院於2006年3月裁定,醫生於每周休息日及法定假期在醫院內候召,可獲補薪﹔如在醫院外候召,只有返回醫院工作方可補薪,加班工作更不會獲補薪。醫管局其後向4000多名受影響的醫生,一次過提出6億元賠償方案。1 K+ A9 j7 e- w
每名醫生獲賠償2萬元至22萬元不等﹔至同年11月,有九成醫生接納賠償,涉及4.4億元。但有不接受賠償的醫生提出上訴。參與這宗訴訟約有100名醫生。其中包括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前會長兼威爾斯親王醫院外科醫生梁家騮、聯合醫院外科醫生蔡自怡及養和醫院醫生蘇勇柏三宗測試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