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田姓老師被控性侵四名國小女生,一審判刑十八年,人本教育基金會與被害家長昨天抨擊,田姓老師獸行三年前就被發現,學校失職隱瞞不報,將請求國賠。而田解職後,竟被公所安排到鄉立圖書館,豈非更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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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質疑的鄉公所澄清,田姓老師並非在鄉立圖書館工作,而是透過短期就業方案,負責彙整社區關懷訪視資料的工作。田三月間到職時尚未判決,公所不能「未審先判」,同樣是鄉民,也應擁有工作權。田短期就業到本月十六日,不會讓他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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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y, e% Y$ g% v) M, A5.39.217.76人本基金會秘書蕭逸民、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昨與兩名被害學生家長舉行記者會,指田姓老師犯行,早在九十三年間就被校方發現,但學校並未通報,直到去年底,一名女學生寫信給新任校長才爆發,檢方偵辦後確認有四名女童遭性侵,還有多人被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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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萍認為,學校前後任校長與訓導主任,長期放任未處理,導致女童受害人數增加,縣府應立刻將三人撤職查辦。教育部性平會委員王曉丹、縣議員李旭寧等人,也指校方應負起更大責任,擬透過人本協助請求國賠,受害女童各三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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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秘書長黃吉彬表示,已將前後任校長各記一個大過,而訓導主任記兩個申誡。全案監察院已介入調查,等監院調查結果出來,再移送公懲會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