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3日訊)拖延兩年後,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將於2013年1月1日生效,屆時,人們可“告別”令人討厭的電話行銷騷擾,並可針對這種問題向當局投訴。
! o; Z& P/ q* x; |4 @" J5.39.217.76有關法令把不合法使用個人資料的行為列為罪行。
1 j. T7 W0 n2 M7 m" J新聞、通訊與文化部部長拿督斯里萊士雅丁博士向《太陽報》說,有關法令延遲實施,是為了配合新成立的個人資料組招募人手。
6 _$ D1 k7 d i7 D他說,這個單位在其部門屬下,負責監督有關法令的實行。5.39.217.76$ _0 s- J3 B2 C; Y+ P1 |
個人資料保護法令闡明機構使用與保存個人電話號碼、身分證號碼、地址,甚至脫氧核糖核酸(DNA)資料的情況。
# z E, b# A) Q5 I資料使用者,包括銀行、電訊公司,甚至雇主必須遵守7項原則,包括必須取得當事同意(除了宗教信仰、政治團體等)、說明其用途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