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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路見不平

作家平路,路見不平? 平路在昨日本報名人堂著文。她關切洪仲丘枉死於「軍中私刑」,但也提出了一個問題:「在同時,每一個人都該思索,為什麼過去一個月,在媒體牽引下,你我或多或少,都參加了這場(對范佐憲)的私刑。」5.39.217.765 @6 f" c8 ~/ B( E2 P' c- _' E
平路真是一個大膽的女子,竟然說:不必審判,無需證據,也不用聽當事人辯白,范佐憲早被媒體設定為「大魔頭」。她說:想想看,誰無父母,誰無子女;人們若能感覺洪家姐姐的痛,應該也能感覺范家母親的痛……。tvb now,tvbnow,bttvb/ y6 I4 t# Z% J; V. n
其實,平路並未為范佐憲「辯護」。她只是說,不贊成「不必審判,無需證據」,甚至媒體只拍到范佐憲的一個眼神,就證實了他如何邪惡。但是,社會對此卻不覺有異。5.39.217.76; P! z; T- Q* V( J! H, Z$ j
洪案發生後,大家都在「追求真相/衛護人權」。但洪仲丘有洪仲丘要的真相與人權,而被此案掃到者如范佐憲等,也有他們要的真相與人權。平路的意思是說:我們不能用「對范佐憲私刑」,來彌償「對洪仲丘私刑」;畢竟,「仍待審訊,尚需證據」,而不能定讞於新聞照片的一個眼神。公仔箱論壇) ?8 z% u4 D# R2 c1 t/ |6 k$ O) T
大膽的平路,道出了一個當大家冷靜下來時都應當可以接受的道理,那就是:這個社會要的應當是「全面的真相」與「全面的人權」。必須追求洪仲丘的真相與人權,也不能剝奪范佐憲的真相與人權;反對對洪仲丘私刑,但也不可對范佐憲私刑。7 N6 p" x5 V+ D8 F( L
倘作如是觀,在文林苑一戶對三十六戶的真相與人權,及在大埔四戶對九百餘戶的真相與人權之間,都不無可能悟知大家在冷靜下來後應當可以接受的道理。% M# P- P. k9 h; E
「為什麼你不覺有異?」平路如此問大家。 tvb now,tvbnow,bttvb3 u8 R* Q9 q: {* n% V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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