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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新加坡‧患偷竊癖‧緩刑又犯罪‧女工程師不偷不歡

患有偷竊癖女工程師,緩刑監視期未滿,又被控3項偷竊罪,她要求法官下令媒體別刊登她的照片,但遭法官拒絕。
& q, g5 W" B4 N4 ?2 W3 s: D現年30歲的被告吳麗瑩(譯音)畢業於南洋理工大學電腦工程系,她面對3項控狀,指她在去年12月到今年2月24日期間,在烏節路一帶的3家商店,偷竊名牌裙子、皮包和毛衣,總值8千599元(1萬9千78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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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向法官提出要求時說,攝影記者拍了她的照片,見報後將對她造成困擾,但被拒絕。
: l" [1 z* k7 I0 s0 K# J公仔箱論壇主控官說,控方目前還在等候心理衛生學院提呈被告的精神調查報告,法官諭令案展5月19日過堂。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M, }( T5 z2 t3 P5 a+ Z" M) |
據報導,被告在2005年4月至5月間,曾因偷了價值近900元(2千零70令吉)的商品,被判坐牢兩個半月,她過後提出上訴,當時的大法官楊邦孝認為坐牢對患有精神病的被告毫無幫助,因而推翻初庭判決,改判她24個月緩刑監視,同時警告她不得重犯。5.39.217.76! J4 u. |. [& w: A2 v7 h0 _, U
不料,緩刑監視期未滿,被告又在商場裡偷竊,2007年11月,高庭VK拉惹法官判她再接受18個月的緩刑監視,並展期讓控辯雙方和緩刑官擬出緩刑令的確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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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蜉戀華露,碌碌競朝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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