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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人資部長:試用期員工最低薪金900元

(昔加末24日訊)人力資源部部長拿督蘇巴馬念醫生強調,對於尚未通過試用期的員工,雇主一樣須付900令吉的最低薪金。
/ b5 c* |# l- Q2 e) S. ~+ ^, m+ N5.39.217.76他今天在昔加末佛理研修會主持移交撥款儀式時說,雇主不能因為新員工未通過試用期而給予低過900令吉的薪酬,或待試用期滿才提升至900令吉。/ ?* t! s' C" ^2 c0 i' h6 f
他指出,員工一旦過了試用期,酬俸便可調升。5.39.217.76. E# B3 `5 ?8 _, h
他說,如果公司聘請的是實習生,給的就是實習津貼,而非薪酬,不受最低薪制限制。
; r  z* P% ^+ K& k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不過,他提醒雇主,不能因為新晉員工需要培訓,而把他們列為實習生,從而避免付最低薪金。
* O  F5 c6 F% e“這種做法是違例的,當局可對有關雇主採取行動。”
, Q3 G- K. x7 U6 D; ~" s+ d3 [" w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無論如何,蘇巴馬念說,如果實習生因為表現良好而獲聘則另當別論。
8 ]' Q, T9 j# r1 y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雇主若給予固定津貼,也可納入最低薪金。”
- O  C+ Y5 i! U3 m% A+ A他舉例,如果僱員的薪酬是600令吉,雇主可給予300令吉固定津貼,從而達到最低薪制的要求,普通津貼則不可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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