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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朝不朝,野不野

為讓行政院長江宜樺完成施政報告憲法程序,國民黨立院黨團一度提出「書面報告」解套方法。但立法院長王金平的一句「看在野黨同不同意」,卻道盡現在國會亂象的核心問題。原來這樣的立法院,不是多數黨決定,不是執政黨決定,提案能不能過,是在野黨決定! 會產生「在野黨決定」的國會亂象,首要原因就是協商制度的濫用。立法院建立朝野協商機制,本是為了補足多數決不足,避免議事衝突,但演變至今,卻已從預算、法案、甚至在委員會裡通過討論的議案,「無一不協商」。在協商裡,只有三席的小黨和過半的執政黨,同樣享有否決權,所謂「多數黨」根本毫無實質意義。 儘管依法在交付協商期一個月,若無法達成共識,議案就可付諸表決,但在野黨的議事杯葛手段,讓議案被無限期拖延。面對議事抗爭,王金平的因應方法,也只有「繼續協商」而已。如此即使重大議案還是獲得通過,卻早已千瘡百孔,滿目瘡痍。甚至有其他不相干的法案,在協商裡密室交易被犧牲。 已然過半數且掌握行政權的國民黨,在此亂象裡,如何能推卸責任?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近年來給人的印象就是「勇於私鬥,怯於公戰」。對執政黨的立場照樣意見分歧,又不願捍衛,甚至砲轟的力道比在野黨還強烈。而行政部門的決策,往往不讓立委參與,也造成行政與立法部門脫節,如此要「執政黨像執政黨」,當然緣木求魚。 至於民進黨,執政時污名化國會「在怎麼野蠻」,在野後則宣稱執政黨「搞獨裁」。以協商和抗爭手段交互運用,讓立法院不是「多數統治」,而是王金平和民進黨總召柯建銘的「王柯體制」。其結果就是,民進黨雖名為在野黨,卻享有設定議題的主導權,甚至最後能否過關的實質權力。連番讓江宜樺上不了台,就是最佳例證。 須知民主政治,就是責任政治。如今國民黨理應是完全執政,立法院卻再度陷入「朝不朝、野不野」的亂局,讓責任政治形同口號。若再不思改革,這樣的立法院,只會更讓民主政治更向下沈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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