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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撒手鐧,民營電廠法理難容

對於九家高價賣電給台電的民營電廠,公平會使出撒手鐧,以業者聯合行為影響發電市場功能為由,開出總計六十三點二億元的重罰。此舉,不僅給執迷不悟的民營電廠一記當頭棒喝,也為台電修改不平等合約打開了一條捷徑。 台電近年虧損連連,除了核四興建成本急劇增加外,另一主要原因是受制於不合理合約,必須以高價向民營電廠購電,自身投資的電廠反而被迫閒置。過去四年,台電的累計虧損高達一千四百億元,而民營電廠光靠穩賺不賠的賣電生意,即輕鬆賺進六、七百億元。去年台電因而調高電價,將虧損轉嫁給消費者,引發漫天民怨;民營電廠卻依然無動於衷,拒絕修改不平等合約。 這種「九家合吃一家」的困境之所以難以突破,一則是各民營電廠部署了不少台電退休高層人員,母公司、子公司、孫公司關係層層糾結;二則是台電國營事業的官僚性格及消極主義作祟,對當初在特殊背景下簽訂的合約不僅不積極爭取扳回,甚至一再推稱訴訟「不會贏」。豈有此理,這不是「未戰先敗」,而根本是無意一戰。 此一局面,直到去年五月前董事長陳貴明被迫下台,由經濟部次長黃重球接任,才扭轉了台電「被吃定」的劣勢,展開絕地反攻。黃重球捨棄打合約官司或訴請仲裁的漫長道路,而選擇由九家電廠的「聯合行為」作為切入點,主動請求公平會調查,可謂另闢蹊徑轉進。結果,經公平會介入調查,短短不到半年,就見到了戰果。 從公平會公布的調查內容看,這些民營電廠組成了所謂的「協進會」,四年來聚會了廿七次,彼此約定合力共同抵制台電調整賣電合約的要求。不僅如此,只要有一家電廠和台電有函文往來,彼此就會互相通報,分享情報。甚至彼此不時交換戰術,如何利用拖延議約、取消會議、把問題複雜化等策略,讓台電窮於應付。這個協進會,其實就是民營電廠「吃台電」的統一陣線;他們之間的合作,正好觸犯了「公平交易法」所禁止的聯合行為,影響了發電市場的公平,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公平會這次祭出如此嚴厲的裁罰,除確實掌握到了業者的不法行為,也是對民營電廠罔顧公義、罔顧社會的迎頭痛擊。其強力宣示的意義,讓人鼓掌稱快。其實,當初民營電廠的開放設立,是為了彌補台灣電力供應多元化的不足;但這些電廠卻利用自己的特許地位來反噬台電,不僅損及台電繳庫盈餘,甚至到了要全民掏腰包來支付其不當得利還不肯罷休的地步。若不以如此霹靂的手段嚴懲,怎足以凸顯其間的荒謬和不公?再說,比起這些電廠多年來賺進的千億利潤,六十多億的罰金,不過是區區之數罷了。 如果說公平會的裁罰撒手鐧是「以戰逼和」之計,台電和民營電廠的關係走到這個地步,也到了重回談判桌的時候了。當年國際能源價格上漲,在民營電廠要求下,台電「善體人意」地同意修約提高燃料成本費率;孰料後來利息條件變化,台電要求調降資本費率,民營電廠卻一拖五、六年始終拒絕協商,彷彿忘了雙方的關係建立在「共生共榮」的基礎上。事實上,一向是國營事業金雞母的台電開始轉盈為虧,也就正發生在大量向民營電廠購電之際;一旦台電難以為繼,民營電廠還能憑不平等合約賣電給誰? 近年,台電內部瀰漫著一股失敗主義的氣息,得過且過,毫無鬥志。如今,靠著黃重球的積極和公平會的鐵腕,至少扳回一城。嚴格而論,這場勝利並不屬於台電,而是屬於全民;台電必須走完所有重新議約的程序,才有資格稱勝。至於那些仍然心存徼幸的電廠,最好意識到自己法理與人情雙輸的處境,不要再與全民為敵。 公平會的非常手段,逼出了民營電廠圖利不擇手段的原形。但人們更期待的,是政府能揪出當年下令簽下不平等合約的決策者,揪出民營電廠中那些為虎作倀的前台電幹部;那樣,台電這些年付出的龐巨代價,才算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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