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擬立法允許 路邊臨時擺賣食品5.39.217.76 Z. `+ R' X5 |8 _+ u5 s
( G3 f) U- `8 D, _公仔箱論壇食品攤販想在廣東的馬路邊做臨時擺攤點可能會獲得立法支持。7月2日,廣東省公布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修改稿),新增允許定點定時擺攤的條款,即在規定時段內,食品攤販在臨時指定的城市非主幹道兩側經營,不會被認為是「亂擺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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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b: X( H# t* j, e$ z1 V公仔箱論壇條例規定,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在劃定的區域外,根據食品攤販就地發展或者集中管理的需求,在不影響安全、交通、市容等情況下,在城市非主幹道兩側臨時指定一定路段、時段供臨時性指定區域攤販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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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2 w6 U% k: \( T4 e8 J0 n《南方都市報》7月3日報道,條例明確了鄉鎮政府或街道辦與城管部門的職能劃分,劃定區域攤販、臨時指定區域攤販由經營所在地的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依法管理;劃定、指定的區域、路段和時段以外,以肩挑販賣、活動攤架或車輛從事食品銷售、食品現場製售、佔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流動食品攤販違法經營食品的行為,由城管部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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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0 w) t( y! H7 [# U條例還規定,對食品攤販實行登記卡制度,由經營所在地的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實行登記管理,取得登記卡的,即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劃定區域的攤位實際可容納數,按照抽籤、搖號等原則予以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