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兩辣招規管樓市,市場譽多毀少,但仍有言論指責港府「干預市場運行」。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在其網誌回應種種非議,為政策辯護。港府新招是調節市場,而非干預市場,這點毋庸置疑。干預市場是強行規定、限制買賣;調節則是通過徵收臨時稅增加短炒成本,遏止炒風,并沒干涉買賣自由。在樓市被反常哄抬時,港府通過臨時稅令炒家和海外資金卻步,既沒違反市場自由公平原則,又為用家留下住宅,兼且壓抑樓價進一步飛漲,顯然是及時而必須的。 市場自由買賣的原則當然不容干預,否則將嚴重打擊市場信譽,動搖本港「自由港」的經濟根基。但及時的調節措施不可缺少,才能在市場發展失控時延緩縮小漲跌波幅,降低對經濟的冲擊。假如港府不出招擠壓樓市泡沫,任由炒家和游資將樓價抬升至臨界點,屆時樓價有可能崩盤似的下跌,廣大用家則有背負負資產一夜赤貧之虞,造成嚴重的經濟和社會震蕩。
, _7 N/ \, b, z7 S) j6 A5.39.217.76 市場經濟發展至若無政府介入,通常規律是供求失衡至臨界點,然后以大規模公司倒閉、大批市民失業為代價,震蕩式快速下調,然后再慢慢達至新的平衡。放任市場自由運行的觀念,早已不符合當今經濟管理理念。世界各地目前通行的做法是:政府在經濟過熱時壓抑進一步投資,降低下跌時的風險;經濟低潮時,實施反經濟周期的大規模政府投資,以增加就業和消費,降低經濟低谷對市民的影響,直至經濟回暖。港府新招,秉承國際上通用的原則,不能責為「干預市場」。
6 G2 p. N/ D/ x公仔箱論壇 調節市場須十分小心,偶有不慎就有可能變成干預、扭曲,破壞市場運行根基。因此調節市場需注意四大要素:實施非常政策的必要性、調節力度必須適度、一定是限制時效的臨時性政策、非常措施一定要少用慎用,以免破壞市場運行機制。本港經濟顯著放緩的情况下,由於資金過剩及低利率,本港樓價逆市上升,今年首9個月整體物業價格上升20%,較2008年樓價上升107%。樓價遠離市民負擔能力,已符合實施非常措施的必要性。因樓價3年內的上升預期是10%至20%,印花稅和買家稅也定在這個幅度之內,令短炒和以炒賣為意圖的外資購樓無利可圖,措施力度適當。以兩年為期明確了時效性,明確了措施的臨時性,釋解市場疑慮。本港樓市逆市上升,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國際游資和炒家哄抬,已非本港市場機制能自我調節,港府才及時出招,并強調是非常時期的非常措施,顯示了港府不輕易介入市場的謹慎。港府新招符合「調節」四大原則,所以是適當適時的調控手段。
6 F6 N0 u2 C0 T5 z: F+ w& I 新招出台暫時令交投淡靜,十大屋苑本周末成交僅10宗,創9個月新低,價格亦微有下跌,符合調控預期。但游資充溢和低利率,令樓價不可能出現大幅回調。新招令炒家離場,用家得益,令樓市向良性發展轉化;但臨時行政措施不能從根源上解決樓市危機,增加外資購房成本也不利於本港發展。讓樓市恢復健康發展的根本策略,有賴增加住房供應,建立長效土地開發制度。明、后兩年大批住房陸續應市,樓市供求緊張局面才有望緩解。5.39.217.76' o6 k( W- g- V5 r$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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