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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吳習會上的中華民國

前天吳習會後,吳伯雄在記者會上說,他當面明白告訴習近平總書記:「馬英九主席同時是中華民國總統,有責任要忠於中華民國憲法。」 這段發言,並未見諸國共雙方的正式新聞稿;如今經吳伯雄在記者會上透露,形同留下了歷史紀錄。 吳伯雄在與習近平會面的此種場合,使用「中華民國總統」及「中華民國憲法」二詞,這是兩岸六十四年來空前之舉,看似自然流露,其實也可謂是石破天驚。 對於北京來說,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總統及中華民國憲法,皆是莫大的禁忌。「中華民國」稱「台灣」或「中華台北」,「中華民國總統」稱「台灣地區領導人」,「中華民國憲法」稱「各自現行規定」。 這是第一次在兩岸高層正式會談中,自台灣方面的授權代表口中說出「中華民國總統」及「中華民國憲法」二詞。這對於去年十一月電賀習近平就任總書記時,落款不能用「中華民國一○一年」,也不願用「二○一二年」,卻以古曆「壬辰」歲次落款的吳伯雄來說,應可一消心中塊壘。 吳伯雄是在回應對方「一中框架」,而主張「一中架構」時,使用了這兩個名詞。因為,如果沒有「中華民國總統」及「中華民國憲法」,就不會有「一中架構」,也不會有「一中框架」。 如今兩岸搞不定「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正因大局明明端賴「中華民國總統」及「中華民國憲法」始得維持,但北京卻不容二者有法理上的名分,以前甚至連讓台灣來客在口頭上提出的度量都沒有。 現在,吳伯雄在吳習會中使用「中華民國總統」及「中華民國憲法」二詞,在他的「一中架構」論述中,顯得十分自然且絕對必要。兩岸若要進入政治談判的「深水區」,至少應先從自由使用這些名詞開始吧! 5.39.217.76& U+ V1 X2 j.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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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5 聯合報】5.39.217.76( _2 o3 k9 w" {' M'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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