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台灣] 九旬嬤爭離婚:死不做夫家鬼

九旬嬤爭離婚:死不做夫家鬼5.39.217.76; q; K* P8 Q. O2 u7 W+ N
tvb now,tvbnow,bttvb. g+ W2 H1 @, S. {3 y4 w

" V9 a0 P& W! q( e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生時,不當他的未亡人;死時,也不願入他家的祠堂!」儘管行動不便,走路必須扶著助行器,90高齡的余女士仍堅持親赴立法院,一字一句控訴60多年婚姻的折磨。余女士22日說,桃園地院一審雖判決准予離婚,沒想到先生上訴高等法院後,高等法院卻以婚姻無重大破綻為由駁回。
# c4 [* K  h: I9 |2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7 I! y- a0 x" [4 M1 T8 o) V4 J
《中國時報》報道,余女士表示,她在1948年結婚,先生專制霸道,她在家中幾乎沒有說話的餘地;有次,她帶小叔出門買衣服,只因為回家時間較晚,遭先生打耳光,這也是她第一次提出離婚要求,卻遭丈夫與婆婆拒絕。& H  l9 K1 ?3 {& F* ]. O4 p
5.39.217.761 S  u/ C+ I8 F5 G$ X! n; g
余女士幾度歎氣表示,除了語言、肢體暴力,面對先生外遇,她多年來只能忍氣吞聲,直到孩子長大成年,才在1990年與先生分居,並在1996年除掉冠夫姓,表達斷絕夫妻關係的意志。余女士更在2011年兩度提出離婚要求,離婚協議書卻遭先生撕毀、丟馬桶沖掉,讓她不得不走上法院。
4 n8 g, }5 A. i, I3 U0 `: }7 w+ @
9 A6 q9 F( M5 S/ S" [
「為甚麼判我不離呢?」余女士提到,一審桃園地院准離,高等法院卻駁回一審判決,理由是她與先生分居後仍有聚會或出遊。但她說,雙方在僅一次共同出席孫子畢業典禮,另一次是因為丈夫先行報名而參與旅行,但自己在出遊時也只能「像狗一樣跟著」。
, o9 I9 S* m! x. k* m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39.217.764 Q9 _: p5 K' }3 W
余女士說,自己不想再和那個人有任何瓜葛,她要過有尊嚴的生活。陪同舉行記者會的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也批評,法官怎能以幾十天相聚的「和諧假象」,抹煞8000多天分居的失和事實!% ]+ a; k+ U! t& h& @( X9 V+ U" \
3 K/ ~6 |9 h) {% ~5 y
目前余婦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至於余婦老公目前狀況,根據判決指出,其自2011年起,罹患多種疾病及癌症,生活無法自理,大部分時間臥病在床,須由看護24小時照料。
冷眼旁觀天下事  笑談細看風雲變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