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v7 W5 E6 N, U3 q( l陈莲花(中)在马哈妮(左)、莫达(右)和其他官员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s! a6 e0 S$ Q" z0 N: I# T
(吉隆坡20日讯)所有玩具必须符合马来西亚标准,即标明“MC.”标志的政策今年8月已生效,惟贸消部将于明年2月起正式执法,架上玩具若没有“MC.标签”,将直接被充公。 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副部长拿督陈莲花今日表示,不管是本地还是进口玩具,一律必须获得“马来西亚合格标志(MC.)”,既然政府已经提供了半年的宽松期,明年执法时不会再给商家任何机会,执法人员将充公市面上不符合规格的玩具。 她在“商品安全研讨会”开幕礼后的记者会上披露,市面上目前拥有1亿9900万个玩具;今年截至目前,该部共接获30宗投诉,与玩具相关的投诉占了约30%。 她提到,父母对玩具安全的醒觉有欠理想,因此部门已在全国推行消费人醒觉运动,透过讲座提升消费意识。 陈莲花:拟定安全指南 探讨商品回收制度 贸消部将拟定“商品安全指南”,全面探讨市面上不安全商品的回收制度。 陈莲花在致词中提到,目前没有一项法令赋予该部回收商品的权力,因此必须拟出一套全面的指南,以让不负责任的厂商、运输者或供应商受法律对付。 根据“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的19(4)和第23条文,贸消部长有权颁布带来伤害或不安全的商品为违禁品。不过,她表示截至目前该部不曾宣布从市场上回收任何一项物品。 然而,在相同法令的第255条文,无良商家一旦触法,初犯者(个人)必须面对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或入狱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组织初犯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重犯者(个人)罚款不超过25令吉或监禁不超过半年或两者兼施、组织重犯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 陈莲花指出,该部最常接到的商品投诉包括外国制造或进口的电脑、电脑硬件、婴儿和小孩用品尤其是玩具、书本和文具。 她希望透过这次的研讨会集思广益,以收集私人界和非政府组织对这方面的意见。 是项研讨会约100人参与,其中55人是来自玩具、电池和汽车领域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政府机构各20名代表,以及6名国立大专生。另外,部门副秘书长(消费人与管理)马哈妮和消费行动组总监莫达也有出席。 9 l$ x& ^$ B0 E; x w)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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