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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39條人命的南丫島海難發生近八個月後,海事處處長廖漢波在出席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時,才向死難者家屬、傷者和市民鞠躬道歉。這個遲來的道歉,被質疑是在各方壓力之下才作出,所謂須事前諮詢法律意見,更被責冷血,並非真心。  據悉,海事處處長遲遲不作道歉,是擔心一旦公開道歉便等於承認海難罪責。這種顧慮其實很無知,處長作出道歉,法院應不會依此判有責任;同樣,處長不道歉,也不等於對事件毋須負責。面對南丫島海難導致39人喪生,海事處能無動於衷嗎?隨調查聆訊不斷披露海事處的失職、官員的失職,難道沒有責任嗎?海事處被揭發多年驗船不依法,難道沒有責任嗎?
  事件拖至昨天才道歉,只能表明廖漢波一直怕責任上身,說白了就是想卸責,而這種卸責現象亦表現在海事處官員身上。調查委員會聆訊時,海事處官員的作供不是表示不記得,便是否認刑事責任。然而,專家認為,為「南丫四號」驗船的海事處人員,完全有責任根據圖則檢驗有沒有水密門,檢驗座椅是否牢固,小童救生設備是否足夠等,這都是海事處官員工作的職責範圍所在。
  南丫四號與海泰號相撞後極速沉沒,調查委員會聆訊顯示至少16名曾參與南丫四號驗船的海事處人員,在審批圖則、檢驗結構、巡查救生衣及座椅方面出現重大疏漏,導致撞船後眾多乘客傷亡慘劇。調查委員會除直斥海事處在事件中檢查馬虎、計錯數和作假證供之嫌外,個別人員在擅自不執行兒童救生衣新法例方面,甚至「暴露於明顯的貪污風險」。
  規定船上要配備每人一件救生衣及有5%小童救生衣的新法例早於2008年生效,但海事處在新例生效後卻一直推行一項「政策」,就是不將有關新例應用於現有船隻。海事處在作出重大政策決定時竟無書面紀錄,是對新例的對抗做法。更可笑的是,該項政策只靠口耳相傳,亦沒有文字公布周知,海事處個別人員更因而「暴露於明顯的貪污風險」。
  平時不負責任,出了事故便推卸責任,這種卸責風氣正是海事處的最大問題。作為政府部門、部門首長,一旦出了問題要有肩膀,理應承擔責任。海難死者家屬怒斥:「39條命,唔係一句道歉咁簡單!」的確,海事處的內部管理長期存在問題如果屬實,就必須正視,必須徹底改變。
  海事處必須依法執行安全政策,健全規章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包括嚴格檢查船隻結構、檢查救生設備和改善驗船程序;還需要檢查全港所有渡輪、小輪和街渡,包括檢查船隻結構和救生衣數目;更重要的是,通過事件提高各級官員安全意識教育。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日宣布,海事處內部調查改由運房局直接負責,由該局常任秘書長主持,強調調查不會黑箱作業。張炳良表示,這個新決定是基於理解到公眾關心事故的責任問題,再檢視情況後作出的,以確保內部調查的程序完全客觀和公正。
  張炳良還表示,為確保內部調查的程序完全客觀和公正,政府會嚴肅和公正地處理內部調查,有決心做好全面改革。一旦發現任何人士,不論級別,可能涉及違規行為或管理責任問題的,定會秉公辦理,包括紀律處分;如發現違法,定會交執法機關跟進。政府今天改變調查方式,順應市民意願,還可以避免「自己人查自己人」之嫌,雖是遲來,也是好事,理應如此。
  海事處向市民和死難者家屬道歉,是正視海難問題邁出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全面整頓海事處,提高本港所有船舶的安全,保障所有乘客的安全。亡羊補牢,是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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