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董事會又告難產,龍應台也再度受挫,看樣子如果沒有奇蹟發生,即使她提名上帝,恐怕也過不了審查委員那關。 龍應台去年八月第一次提名十四位董事人選,審查委員祇通過三人;五個月後她第二次提名十五人,又祇通過五人,廿九人祇有八人僥倖過關,過關率不到三成,可見審查委員杯葛到什麼程度。
0 P w) N, V: @& ^( t2 u第一次提名時,龍應台的名單被審查委員批評忽略弱勢團體,這次提名她雖記取教訓,卻又被批評少了北部以外代表;如果依照審查委員的標準,除非董事名單能包含士農工商等各種職業,環保、消費與婦運等各種團體,以及東南西北等各個區域代表,否則審查委員都有藉口杯葛。
0 k6 e& g6 a" Q/ K; {/ x* ^4 j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但公視董事最多祇有廿一人,怎麼可能完全符合這麼多有關「代表性」的條件?更何況,公視董事聘任應以專業為優先考量標準,審查委員若祇顧平均主義原則,最後犧牲的一定是專業主義。
0 s' p7 n( W8 y) P7 e7 L4 f! ^5 Qtvb now,tvbnow,bttvb當然,誰都知道審查委員祇是把「代表性」當成藉口,他們的審查標準其實祇有藍綠之別,而且就像有位提名人曾經形容的那樣:「審查委員不是在審查,而是在審判」,既是審判,當然連上帝也可能被宗教法庭判決有罪。8 H' [6 W+ L( Z$ y, K" @
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的組成,是由各政黨依國會席次比例推派人選,但問題是:各政黨能夠或者曾經約束他們推派的委員嗎?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那又何以會發生類似國民黨推派委員不支持行政院名單的事情?何以也未見國民黨秘書長在審查會前交付任務?更不可思議的是,公視董監事是由行政院提名,亦即文化部雖是公視基金會的主管機關,但公視董監事提名的最後名單,卻仍須由行政院長拍板定案。
# x# O$ x# S4 s* V3 y; Q但問題是:在近兩次公視董事名單提出後,除了龍應台到處拜會請託外,陳冲究竟說了或做了什麼?他可曾公開替被提名人背書?或者呼籲審查委員支持政院名單?又或者替龍應台打氣撐腰?甚至拜託各政黨能溝通或約束該黨推派的審查委員?答案是都沒有,從頭到尾,陳冲什麼都沒說,也什麼都沒做,好像公視的事祇是文化部的事,完全與行政院無關一樣。
/ z8 {7 M1 l) Z# f- g/ Z) Jtvb now,tvbnow,bttvb其實,陳內閣中許多閣員都有I am on my own的感慨。劉憶如推證所稅時,陳冲與她不同調;王如玄調整基本工資時,他不同意;衛生署被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弄得焦頭爛額時,他不吭一聲;環保署為環評程序備受抨擊時,他不曾發言;國科會為教授假發票案槓上法務部時,他也不置一詞;閣揆不在閣員危難時挺身支援,這種領導統御真是舉世罕見。5.39.217.761 K: K. G) m' {2 v$ M7 r) i
再以公視為例,公視董事會難產已七百多天,由行政院長具名的兩次提名名單都被審查委員杯葛,這個結果其實應該視為陳冲的挫敗,而非龍應台的挫敗,如果陳冲仍然把公視祇當成一部或者一閣員之事,跟他個人與行政院毫無關係,公視的爛局將沒完沒了。
3 ~/ |/ d1 u$ z p9 H8 o: H除了行政院長扛起責任可能會出現「公視奇蹟」外,另外幾個奇蹟包括:各政黨嚴格約束審查委員,或者現有審查委員集體辭職再重新推舉,以及修法降低董監事同意門檻;但要奇蹟發生,各相關當事人卻必須要能覺悟:讓公視董事會難產至今,這是所有相關當事人的恥辱,也讓台灣變成了國際笑話;沒有這種覺悟,什麼奇蹟都不會發生。 (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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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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