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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實價登錄 將淪假案平台

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地政士法第五十一條之一,未來地政士登錄實價,被他人檢舉或被地政單位查到登錄不實,將有七至十五天的修正期,未在期限內修正,才會被罰三至十五萬元。此修正案已嚴重損害好不容易落實的實價登錄制度,未來實價登錄的可信度將需更多的人力主動追查,否則良好的制度將產生潰堤的決口。 不動產市場異於股票或商品等其他市場之最大特性,為資訊的相對不透明,而住宅又是家戶之必需品,因此購屋者在居住的必要需求下,常是資訊不對稱下的弱勢。實價登錄建立後,透明的價格資訊不僅有助於提高不動產交易雙方之公平性,且銀行在審核放款時,亦有合宜的參考依據以調整其放款額度。若交易價格登錄不實,公開的偽資訊反而可能引導買賣雙方,以此扭曲的價格為參考依據進行交易,而銀行更將因參考此虛假的價格進行放款,埋下往後房貸違約的導火線,甚至可能引發金融風暴。 實價登錄制度規範由權利人、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卅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然對地政士而言,房屋買賣之責任及利益歸於成交之房仲,資訊來源亦來自房仲或買賣雙方,地政士只負責辦理過戶登記,若錯誤價格登錄之責歸屬地政士,則地政士可能成為代罪羔羊,產生利益及懲處不對等的情形。故此修正案之目的乃考量對地政士之公平性,就此觀點而言修正案似乎合理。 但實價登錄制度實施後,「假登錄、真撐盤」的案例時有耳聞,尤其是手中擁有多戶房產於同一建案或區域的投資者或建商,可能利用一「低價高報」的交易案例以拉高其他標的的價位,或藉此高價大批向銀行融資套利,主管機關已盡力圍堵這種情事發生,而此修正案的通過不啻更將此類案件合理化,預期未來虛假的交易價格將由此決口潰堤,而地政士也將承受更多「虛」價登錄的業務來源及壓力。 在台灣政治體制為立法院獨大且有財團支撐的情況下,實價登錄制度亡羊補牢的機會,除了對地政士實施職業道德之教育訓練外,應再祭出錯誤登錄之累積紀錄後停業或撤銷等處分罰責,否則以目前台灣食品安全及打假球等一連串的年度「假」字代表之氛圍下,若不對汲汲營利鋌而走險者處以對等之罰責,實價登錄制度將淪為另一個台灣假案橫行的平台,而實價課稅、甚至「居住正義」等長遠的政策目標,只會是未來百姓茶餘飯後的話題。tvb now,tvbnow,bttvb. k& }2 F8 Y2 k& O; o4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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