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爆料」已成台灣媒體與政治文化的一部分。上自國家大政兩岸外交,下至政商軼事名流緋聞,一有人爆料,就能在媒體占據一定版面。爆料文化的興起,也每每引發言論自由與隱私保障的拉鋸戰。 近來發生三個新聞事件,爆料文化發揮得淋漓盡致,但攤開在陽光下檢視卻都有嚴重後遺症。第一個,是商業周刊報導九款乳品含禁藥,事後證明商周引用的研究方法大有問題。第二個,是壹週刊去年針對副總統吳敦義的連續四則報導,證明全部都是虛構造假,壹週刊為此公開道歉。第三個,則是立委蔡正元爆料交通部長葉匡時接受廠商招待,並影射葉匡時有官商勾結之嫌。 爆料的內容通常聳人聽聞,但起碼應基於事實。可是,無論商周或壹週刊的報導,最後落得冠上「烏龍爆料」,就是因為沒有事實作為佐證。如果爆料的目的根本就不在追求真相,而在打擊特定對象,甚至造假亦在所不惜;則即使爆料事後再來道歉,當事人受到的損害已造成,多半不會因為道歉、賠償而回復原狀。 因此,最可怕、最可惡的爆料,往往還不是所謂「烏龍」爆料,而是爆料時就已經知道不是事實,卻還故意出手。這類型爆料通常有幾個特點:爆料內容的事實與推論、猜測夾雜;爭議的焦點,多屬猜測或影射;若遇質疑或當事人澄清,則退守到只強調「合理懷疑」,或乾脆轉移戰場。 立委對葉匡時的質疑,仍在發展中。到目前為止,「中華電信想買神腦股票」、「葉匡時曾與林保雍吃飯」是事實,但爭議的「豪華夜宴」、「官商勾結」、「有女陪唱」等指控,並無實質證據。而此時,話題焦點已經轉移到「葉匡時與廠商關係好」、「中華電信採購弊案」上。這到底是否「事實存疑,轉移戰場」,爆料者有義務說明清楚。目前各界對蔡正元質疑頗多,可見大家對爆料的「動機論」已有所猜測。 爆料文化對政府官員和公共政策的監督雖有效果,但假如演變成「放了一場火就跑」,這樣的爆料文化對民主發展反而是阻力。爆料的界線,自有公評。 5.39.217.762 D5 b7 O* D1 x8 W1 P7 G+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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