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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不容立委在遏堵炒房的堤防上打洞

行政院就《地政士法》修正案提起覆議,立法院下周將召開臨時會表決,同時將一併處理上會期因杯葛疏漏而未排入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對於這兩項攸關民生的法案,朝野立委修法補漏責無旁貸;若有人企圖另生枝節阻擋修法,須小心民意反噬。 政府前年八月推動「實價登錄」制以來,讓不動產交易透明化,對於抑制建商及仲介業者藉壟斷房地交易資訊來哄抬價格,頗見成效,也受到民眾好評。這次立委突襲《地政士法》,將原來土地代書應於卅日內申報交易資訊、否則可處三至十五萬元罰款的規定,放寬為可在七至十五日內修正,無需處罰;此舉不啻在政府「打房政策」的堤防上挖了一個大洞,方便不肖業者上下其手。這個漏洞若不能補起來,「實價登錄」即形同虛設,資訊透明化的效果將大打折扣。 朝野立委如此合力為地政士大開後門,表面上的理由是為了「公平」;但實際上,恐怕是利益團體大力遊說的結果。立委的說法是,買賣雙方和仲介也都是不動產交易登錄的參與人,卻沒有受罰之虞;而地政士只是居間代辦手續卻要受到嚴懲,並不公平,因此應該給予補救、更正的機會方才合理。還有立委辯稱,政府推動實價登錄後,只有百件逾時受罰,僅七件登錄不實;行政院為了區區少數人的不法,要大動干戈推動覆議,並不明智。 這些理由,其實似是而非。第一,地政士之所以稱之為「士」,且有專法規範,正因為這是一群領有證照的專業人士,代辦土地交易是他們的專業。既然是經專業認證的人員,當然應接受專業的規約,豈可自降標準,要求和買賣房屋的一般平民相提並論?再說,所有稱之為「師」或「士」的專業人員,如律師、會計師、護理師,立法上都採取直接裁罰;地政士若獨享例外,這難道不是立委對立法精神的破壞? 第二,政府推動「實價登錄」制後,查獲的違規比率不高,顯示《地政士法》五十一條之一的原始條文能有效規範土地代書,促使他們依法行事。既然是一個合理有效的條文,立委卻將好端端的法條修掉,使它變成一個制度漏洞,這難道不是大開倒車?而立委抱怨政院為了「區區七件不法」要大動干戈發動覆議,則是倒果為因;若沒有立委修法破壞在先,何需覆議? 第三,立委修法的一念之仁或許充滿善意,但這留下的不止是十五天修正期的緩衝,而是提供投機者冒進的絕佳機會,讓有意操控房價的人有偌大空間,使實價登錄出現資訊「空窗期」。政府的人力有限,無法逐一查核所有交易登錄的虛實,僅能進行抽查;目前查獲不符規定的比率極低,那是靠著嚴罰奏功。如果連這層保護膜都失去,誰還會在乎誠實登錄?而一旦允許這個漏洞合法存在,經過歲月沖刷,誰知何時會土崩堤潰,使打房政策功虧一簣。 在此之際,江揆要求對《地政士法》提出覆議,誠然具有不小的冒險成分。原因是,覆議案是極吃重且高風險的政治動員,而這項法案相對冷門,一般人不易理解其重要性。且年關將近,會期已結束,許多立委均心不在此;包括不少執政黨立委仍態度搖擺,不覺得此事有何迫切性。更嚴重的是,外傳此案牽涉江揆與內政部長李鴻源的心結,也暴露內閣國會聯絡工作的不夠落實,才會出現江院長「閱報」始得悉此事的問題;包括覆議僅提五十一條之一的「半套」,為何不採「再修法」的方式補正等;這種種政治面的因素,在在可能增添覆議的變數,導致後果難以掌握。 然而,不論政治面的因素如何夾纏,站在維護房價健全的立場上,朝野立委都應共同支持修法,恢復《地政士法》五十一條之一的正當原貌,將漏洞堵住,以免政府遏堵炒房的大堤破毀。居住正義是庶民的衷心期待,立委濫用「假公平」之名濫開後門,其實是偽善。此時此際,堵漏防災,猶未為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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