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土地供應緊張,審計報告揭發,教育局自05年至今制定的空置校舍數據庫中,合共234間空置校舍,當中105間校舍並未使用,其中60間已交地政總署的校舍,用地面積平均3,204平方米,總面積達19.2公頃,相等於1個維園面積(見另文——71校舍 最長閒置36年)。
1 S* c( W/ q8 ?. ]" [+ T而整體空置校舍中,在學校停辦下,有71間校舍的實質管有權仍未歸還政府;部分辦學團體更以「霸地4招」(見表),拒絕歸還空置校舍,現改建為教堂及借給國際學校作臨時校舍。
- i( ~$ K" j4 X上述71間空置校舍中,9間位於政府土地,學校已停辦6.6至18.6年,主要於大埔及北區,62間則屬私人土地;不論是政府或私人土地,學校停辦或不再用作准許用途,政府均有權收回用地。; ^" l/ T% F* T0 H: j: o
遷出後改建教堂 或借國際校
1 }& n4 n E: {" o0 o) Z- i5 E7 g1 c然而,審計署發現,有辦學團體以(1)臨時用途、(2)服務合約沒有加入歸還土地的條款、(3)服務合約有附帶協議,或(4)只將部分校舍擁有權交還政府,拒絕政府收回用地。tvb now,tvbnow,bttvb/ J$ n) d& _: B. Z; Y- z3 r/ B& n: f
其中有學校的服務合約遺漏歸還土地條款,教育局及地政總署對騰出該用地沒有異議;當學校遷入新校舍後,辦學團體申請修改契約,將原有校舍用地改為教堂用途;審計報告中沒有列明上述辦學團體,但據悉該教堂為南區的聖伯多祿堂,辦學團體為天主教教區。公仔箱論壇- c) M5 C' D" j3 _4 k" C3 T
截斷公用設施 分割地難收回" Y6 v( N+ q3 r
報告又指,有辦學團體以私人協約形式,向教育局歸還中學部分用地,但告知局方會截斷歸還部分的所有公用設施,亦不准任何人取道小學前往中學校舍;教育局曾諮詢多個部門,但發現有通路及公用設施的接駁問題,難以使用該地。
/ K9 L& ?) M# Q# s有學校早在06年停辦,但辦學團體拒絕歸還校舍,今年7月暫借給國際學校用作臨時校舍;教育局為滿足市民對國際學校學額的需求,未有與地政總署商討採取適當行動收回該地。
. s+ Y v3 d ?另有服務合約即使加入歸還土地條款,辦學團體亦會以附帶協議要求保留空置校舍;教育局與辦學團體簽訂服務合約前,曾有教育局人員書面答允該合約中的歸還土地條款不適用於舊校舍,辦學團體毋須向教育局還地。5.39.217.76! J- A1 e6 C! Z C l# x
教局:與地政總署溝通跟進. a) }8 R& v+ n" P. q* V
審計署認為,教育局一直依賴辦學團體自願歸還位於私人土地的空置校舍,建議教育局與辦學團體簽訂新校舍辦學的服務合約中,加入歸還土地條款,並檢討現時管理空置校舍的機制。教育局回應會與地政總署加強溝通,跟進空置校舍實質管有權的個案,並會對其他個案採取改善措施。
: r& ] b' B& l" N5.39.217.76此外,教育局不定期巡查由承辦商管理的空置校舍,但巡查人員未有全面記錄,而教育局亦沒有按規例評核承辦商的表現,導致空置校舍不時遭破門而入及破壞,例如塗鴉、打破窗戶。(另有審計報告相關新聞見A22——政府部門減廚餘不力 變「大嘥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