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戏剧教师带14岁女学生回家里胡搞,还拍下两人的性爱短片,结果东丢了工作,如今还可能要吃牢饭。. x/ i$ b: h8 @) m
被告现年25岁,案发时是一所中学的戏剧教师。
! T. Z% j0 l T$ ^5.39.217.76他共面对3项控状,指他在2009年5月至7月间,在位于蔡厝港的住家内,3次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
' m& i4 l: W' D公仔箱論壇庭上揭露,被告是该校的校友,毕业后回母校执教,每周到学校授课两次,并在2008年认识受害女生。
# [! ~+ |! _1 c& F- n+ u' h两人认识一年后,在2009年2月19日开始交往。被告当时21岁,而念中二的女生只有14岁。他们交往约3个月后,被告就带女生回家胡搞。
; Y1 l; @* m/ f! L, U/ [* U0 d" r% A女生提分手,老师恫言跳楼,恐吓派人报复;事发后继续交往,3年后才被告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