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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民航處:12月暫有十航空公司可徵客運燃油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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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  O) o4 T; H6 y民航處最新公布,下月暫時有10間航空公司獲准徵收客運燃油附加費。 新公布的附加費水平維持不變,即短途航班最高為25元,長途航班最高為112元。3 e- H( _, n- r' X2 h1 ^7 M7 \0 `

; C. e# J) L3 B0 R5.39.217.76有關收費有效期為十二月一日至三十一日。 根據民航處資料,十一月份共有72間航空公司獲准徵收客運燃油附加費。下月暫時有十間包括國泰航空、港龍航空、香港航空、香港快運航空、新加坡航空、嘉魯達印尼航空、土耳其航空、蒙古航空、華信航空及美國達美航空。/ \9 E; `2 j2 q; f1 E

: ]6 [* ?5 R7 J2 l1 E/ n5.39.217.76燃油附加費是按機票出票當日收取的指定金額,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費需經民航處審批。政府發言人指客運燃油附加費是在航油價格波動時,幫助航空公司收回部分額外經營成本。在國際油價大跌下,早前已有航空公司宣佈取消收取燃油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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