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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法官涉抄袭非等闲视之 律师公会呼吁重启调查

本帖最後由 civicboy1969 於 2011-10-21 03:21 A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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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0 q- c6 j8 i' p- o2 c+ O马来西亚律师公会非议当局没有完善处理上诉庭法官阿都马力(Abdul Malik Ishak)涉嫌于2000年抄袭新加坡法官判词一事,以致此事再度提起。他们认为此事攸关公众利益,因此促当局公开之前的调查结果,假设调查不足够,便重新展开调查。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右图)发文告称,无法注明引述出处的作品,可构成剽窃,假设真有此事,绝对不能坐视而不惩罚。) H' z1 D, A" U3 K5 x
他指,这种行为破坏了法官的《2009年职业操守》,例如根据第6(1)条阐明,法官“应该在何时何地都提倡司法界廉政和公正”;第7(8)条文则说明法官“所做所为必须符合法官的身份,否则足以破坏法官名誉”。
/ w* j8 T. I! y6 {' B. e" v: @法官适当操守需随时被监督,而法官必须维持“个人高水准和司法操守”,维持行为检点以保护他们的庄严地位。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 o1 p2 R( e9 B3 I7 @" }0 g
此外,他点出最近有媒体报道法官陈洁丽(译音,Chan Jit Li)在宣判答辩方赔偿200万元后拥抱案件申请人卡巴星(Karpal Singh),同样成为一大争议,而且法官本身还提出私下认识卡巴星,所以让人质疑法官是否本应该退审。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L: _3 b9 t+ N& {
“这种行为人民一个印象,即法官或与申请人有联系,而影响其裁决,足以侵蚀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心。”
6 U0 D9 R& U$ S: ]# b' o0 y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呼吁调查法官阿都马力所遭受的指控,同时也包括报道所称有关法官陈洁丽的操守。
. ?# C; R9 U' {! u! o' Q1 I5.39.217.76曾交予大法官调查5.39.217.769 U, t% N3 M! ]
早前,资深律师卡巴星挑战我国上诉庭法官阿都马力仪萨因2000年涉嫌抄袭邻国新加坡法官判词自动辞职,以示对司法专业负责。
8 p4 f6 B2 ]; e" B- \/ q5.39.217.76阿都马力仪萨涉嫌抄袭新加坡法官判词事件日前重新引起关注,根据媒体报道,新闻、通讯及文化部长莱益斯雅丁日前也表示,此事在事发当年已交由当时的首席大法官调查,此事也引发新加坡大法官致函给我国大法官作出投诉。
. L) U2 N. `8 Q, G/ C安华之前也曾投诉上诉庭法官阿都马力仪萨,在撤换高庭法官的40页判词中,除了判决,其余内容更对其有攻击性,足以造成法官对其偏见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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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ivicboy1969


平壤核子能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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