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女子随地乱抛烟蒂,被国家环境局男稽查员撞见,她拒绝提供身份资料,还向他拳打脚踢,恫言如果不放她离开,就喊非礼。乱抛烟蒂的刑罚最高是罚款,但因为她动手打人,遭警方逮捕,并被控蓄意伤害公职人员,昨天认罪后被判坐牢两星期。
! X5 l0 c; N) i" Q$ A& Y' }5.39.217.76被告黄欣玉(20岁),案发时是一名销售员,伤者吴俊豪(21岁)是马来西亚人,案发时受雇于策安保安机构,被调派到国家环境局当稽查员,负责执法任务。 D" \, B y; ^8 Z, t8 ]2 C; @ K9 ~- i
今年4月23日上午约11时45分,伤者和女同僚阿芝莉娜(23岁)穿便服到奎因街第270座小贩中心附近执行任务。约12时20分,两人发现被告和朋友站在小贩中心入口处抽烟,被告抽完烟后将烟蒂丢进水沟。
9 a9 U1 {' r3 I' Y+ y# `3 g# n伤者等看见被告乱丢烟蒂,立刻走过去表明身份,并表示被告乱抛烟蒂,向她索取身份资料,以便发传票给她。
8 k- h3 j5 M: ?* Z8 T% C5.39.217.76但是,被告不合作,掉头就走。伤者和同僚立即上前阻止。阿芝莉娜表示自己是国家环境局稽查员,解释说被告乱抛烟蒂是违法的,劝她合作,提供身份资料。阿芝莉娜警告被告,如果不合作,便会报警。但被告置之不理,继续往前走。 h/ S( F, t m
这时,伤者走到被告前面,摊开双手,阻挡她离开。然而,被告一直往前走,迫使伤者往后退。伤者掏出保安机构的证件,发出警告,要被告站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