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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趙明福墜樓案‧專家:無足夠筆跡對比‧不確定字條明福所寫

總檢察署懷疑是趙明福“遺書”的字條,究竟是不是趙明福所寫,迄今仍是解不開的謎團!驗屍官阿茲米爾今日披露,在聽取大馬化學局筆跡專家黃光榮的供詞後,他認為,寫字條者的身份仍存有爭議,特別是沒有人可以證明,提供給大馬化學局進行筆跡鑒定的樣本是屬於趙明福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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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榮是“趙明福驗屍案”的第三十七證人,他今日在總檢察署代表律師陳福泉的引導下供證時說,他無法確認字條上的中文筆跡與被指從趙明福背包內尋獲的筆記本筆跡是否屬於同一個人。
; g# I. w. D) Q5.39.217.76他認為,他只能說字條和筆記本上的筆跡“極大可能”是出自同一個人的手筆,因為他並沒有足夠的中文筆跡來進行對比。
: r. {' |; {5 T6 b1 d總檢察署是於今年8月9日突然要求提呈一份“收藏”了逾1年的趙明福“遺書”,引起各界嘩然;有關字條的內容較後於9月20日在驗屍庭上曝光,不過,將字條內容翻譯成馬來文的通譯員資歷,以及她使用“谷歌翻譯法”的做法卻備受爭議。
; e( d# }! P& ?" |, V; h2 L1 }5.39.217.76儘管驗屍庭今天先後傳召了被指在趙明福背包內尋獲有關字條的查案官阿末納茲里助理警監和負責進行筆跡鑒定的筆跡專家黃光榮出庭,但仍無法確認字條上的筆跡是否趙明福所寫。
6 g0 _, s, C' h- ]5 _& x7 D馬來文筆跡與筆記本相同5.39.217.768 C! \3 g  ]6 U* Z% `/ z. L
自1993年起就在大馬化學局任職的黃光榮表示認同,字條上的馬來文筆跡與筆記本上的馬來文筆跡特征相同,字條上的草簽(initial)也和大馬反貪委會的聲明書也一樣;不過,他卻無法百分百確認字條上的中文筆跡是否與筆記本一樣。5.39.217.76/ I2 o& C% [3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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