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個小偷偷竊了6件珠寶,結果獲刑12年零1個月。小偷當庭居然喜極而泣:原來這6件珠寶根據商家標價總價值在百萬以上,如此案值可判無期。而最終經物價局鑒定,法庭認定這些珠寶價格只有8.9萬元(9月29日《成都晚報》)。6 U5 G* _, O9 I' g0 `' e6 ~3 _
“謝謝!謝謝!”聽了法官的話,小偷是哭著連聲道謝——她確實應該感謝物價部門幫她核實了價格,因而減輕了刑罰。
a' G1 D$ `% s) i* | _8 \ 不過,我倒想感謝一下小偷:是因為她偷竊了珠寶商店,才引起物價部門的價格鑒定,也才使我們普通老百姓知道了這家珠寶商店的價格秘密:原來他們的銷售價比成本價擴大了十幾倍,這種黑心商家豈不是要搶錢?雖說是市場經濟,這裏卻是利用消費者信息不對稱而抬高價格,實際上含有欺詐因素,所謀取的也屬于暴利啊,難道我們的物價部門就不能管一管,聽任他們哄抬物價?5.39.217.76; N% z4 v, S" H4 w; h# w- i7 g1 h+ h
盡管如此,我們還是要感謝小偷讓我們知道了真相。如果說過去是糊裏糊涂被騙的話,現在可就是清清楚楚了。不過,社會財富的獲得就是這麼不公平?這樣定價居然是合法的嗎?(江蘇 殷國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