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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拆解權金政治須從公款競選開始

拆解權金政治須從公款競選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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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州參議院日前一口氣通過暫停三名參議員的職務,這可以說是加州議會最暗澹的一天。三名被停的議員涉及罪名由輕至重,包括虛報住址參選、收受賄賂和販賣軍火,而作為民選公職人員來說,他們面對最嚴重的指控莫過於背棄了公眾的信任。這些指控最終會是否成立,還需要經過法庭的審訊,但事件再度讓人們反思美國政治權金交易的根本結構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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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是腐敗的根源,看管好政府官員的權力是防腐敗的治本方法,但假如取得權力的第一步已經離不開金錢,問題便複雜極了。這裏說的不單是指相關的反腐法律便能奏效,因為法例是人定的,聰明的人類自然也會想到規避法律的方法,或是找出法例中的漏洞。公仔箱論壇$ m  r7 \" g; S2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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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加州華裔參議員余胤良被控受賄和販賣軍火為例,聯邦起訴書指余胤良收取臥底探員的政治捐款,及依臥底要求以議員身分藉公權力替其辦事。美國一間專門監察民選官員政治捐款的非牟利組織指出,民選官員替利益集團或捐款者辦事在美國是普遍的,但並不一定都犯法,界線是辦事的請求是否與收受捐款同時發生,即邊交錢邊提出要求才算是犯法。如果在捐款後隔一陣子,在別的場合提出請求幫忙,雖然公眾觀感不好,但不算犯法。余胤良之所以被起訴,是因為臥底探員明確向余提出付款交換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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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監管政治捐款的法例有如此大漏洞,本身便是極荒謬的,明顯是為了給權金交易合法理據,而不是以反腐為目的。在美國最艱難通過的法例是規管立法者本身的法例,從聯邦國會以至地方議會,政治獻金改革說了不知多少年,仍停留在議論階段;反而是聯邦最高法院年前還裁定企業、工會和社團可以作出無上限的政治捐款助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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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政客如此捨不得限制政治捐款,是因為美國選舉的現實是無財不行,候選人奪得權力的第一步竟然諷刺地要四出找尋金主。反腐必須多管齊下,從立法、執法與公眾教育等多層面進行,是一場與金錢物慾的鬥智鬥力對抗賽,而第一仗應從競選經費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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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的選舉模式和文化,不論是選總統還是市長,雄厚的競選經費不一定保證勝選,但缺乏經費將幾乎斷定不會當選。所以,候選人的籌款能力比其政治能力更為重要。就余胤良一案,臥底探員向余作出非法政治捐款之時,正是余因競選市長失敗欠債,而又即將展開競選州務卿之際。看來是在急需捐款的情況下,連選舉經驗豐富的余胤良也踩了紅線,縱使這只是一條連政場新丁也能輕而易舉規避的小紅線。tvb now,tvbnow,bttvb+ n  ]3 e1 E0 K2 J1 F8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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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高調砲轟余胤良的美國政客個個都慷慨激昂,多麼的理直氣壯;可是在余未遭聯邦政府起訴之前,何嘗不是連續多年被譽為年度最優秀立法者。如果真的有決心根治政壇的歪風,便請先立法斷絕權金交易合法化。依目前的體制,形同敞開著大門歡迎權金交易,只要雙方堅守先付款擇日再提要求的原則,再加上一些堂皇包裝,任何交易都變成合法合理了。惟有公費競選,限制候選人與獨立團體的競選經費開支,才能讓所有候選人在同一起跑線上,兼且改革不良的靠打廣告制勝的選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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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語說;「人心隔肚皮」,誰也沒法保證公職人員不貪污受賄,但讓利益團體或特殊個人的金錢不再左右大局,至少可以大大減輕候選人對有附加條件獻金的依賴。選舉中的權金結構不改,政壇歪風也難望能自我糾正的了。
冷眼旁觀天下事  笑談細看風雲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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